浙江省11日起将实施省产品反倾销应对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自11月11日起,浙江省推行的《浙江省出口产品反倾销应对办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正式实施,这也是全国范围内首个由省级政府出台的贸易摩擦应对方面的规章。届时,浙江省内的商务部门、企业和行业组织等将建立协同与预警反应机制,以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
上述《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的具体职能,推动各方分工协作,联合应对。
“主要是为了解决国际贸易中的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对于《实施意见》的施行,昨日(11月6日),浙江省商务厅有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据悉,浙江省于2007年在国内首推“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制度,目前省级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已基本涵盖了浙江省主要外贸出口产业。
“建立预警机制,可以提前预判形势,将应对延伸至前端,通过预警信息来推进出口行为的规范和掌握市场动态、预测潜在风险和避免反倾销调查。”浙江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徐剑锋表示。
据不完全统计,作为外贸大省,全国约七成的贸易摩擦涉及浙江,涉案金额约占全国总金额的四分之一。
杭州海关统计专家认为,目前除贸易保护主义升温影响外,诸如人民币汇率重拾升势;结构性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欧盟、日本和俄罗斯市场前景不容乐观;东盟产品成本优势对传统产品出口形成巨大挑战等不利因素影响着浙江省外贸行业的发展。
杭州海关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浙江省前三季度外贸进出口总额为2659.1亿美元 (约1633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7%。其中出口额为2032.2亿美元,同比增长10.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1个百分点,增速在沿海主要省市中位列第二 (仅次于山东),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2%;进口额为626.9亿美元,同比下降3.2%。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编辑者:w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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