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医保新规:每天刷卡不超两次 每月不超800
自今日起,无锡市社保中心将严格控制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在医保定点药店的购药次数和金额,超过规定范围的,在购买药品结算时,即使医保账户有资金,也将无法继续使用,只能改为自费结算。匡笠
每天不超两次 每月不超800元
无锡市社保中心下发的《关于严格控制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购药次数和金额的通知》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配购药品时,每天购药不得超过两次,每月购药不得超过6次或费用不超过800元,超过规定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配购药品时,每天购药不得超过200元,超过规定的,医保基金也将不予结算。对于参保人员的医保卡使用,将都使用电脑系统进行监控。
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使用社保卡购药,如超过上述任何一项规定,在购药结算时,即使在医保账户有资金的情况下,也将无法使用账户支付,只能改为自费结算,医保结算系统针对上述情况自动进行相关提示。
参保人员每次在定点药店使用社保卡购药后,购药票据上会显示“本月累计药店购药次数”和“本月累计药店购药医保账户支出金额”两项内容,方便参保人员能够及时掌握自己的购药信息。
当天购药2次、当月购药6次、当月购药800元的限制不是指在同一家药店购药的累计,而是指参保人员在市区内所有定点药店使用社保卡购药的累计。也就是说,当天、当月,参保人员都可以使用社保卡在不同的定点药店购药,但是所发生的频次和金额都必须累计计算。
单笔单件药品暂不锁定控制
因市场上药品零售单价超过200元的准字号药品有数百种,单张处方金额超过200元的中草药处方也较多,考虑到市民的用药需求,故医保结算系统对每天购药不得超过200元的规定未作系统锁定控制。
对参保人员单笔购买单件单价超过200元的药品或单张处方金额超过200元的中草药(一般用量不超过7天)的,在个人医保账户有资金且购药费用不超过800元的情况下,均可由医保账户进行支付;对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购药行为,仍暂按原控制办法进行管理。
来源 江南晚报
(编辑者:w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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