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模仿黑社会敲诈勒索 受害者认出竟是熟人
因为一时拮据,一名男子模仿影视剧中的黑社会实施敲诈勒索,为了胁迫对方就范,还以未成年的子女相要挟,最终被受害人认出竟是以前的同事。昨天,这起“杀熟”的敲诈勒索案在姑苏法院开庭宣判。
2013年11月14日,在赛格广场工作的徐女士将自己的车借给同事外出办事,同事回来时带回了一个信封,称是在车门把手上看到的,不知是谁放在了上面就带回来了。满腹狐疑的徐女士拆开一看,赫然是一封恐吓信,对方称徐女士的儿子在他们手里,以她儿子的性命要挟徐女士支付15万。惊呆了的徐女士很快报了警,直到确认儿子安全,才松了口气。
没过两天,劳动路上开馄饨店的王老板同样收到了一个不知是谁放的信封,外面写着“老板收”。王老板拆开一看,发现里面有一封署名“黑手集团”的恐吓信,要求其准备15万,如不照做,将在店里投毒,并威胁称他们知道王老板的女儿在哪里上学。看到信后王老板大为紧张,但他又不知道究竟是谁与自己结仇,只能报警求助。为了以防万一,他甚至开始亲自接送女儿读书。19日凌晨0时30分,王老板按照警方吩咐将包好的15沓冥币放在了恐吓信中指定的地点,王某果然出现并取出了放钱的袋子,随后就被当场抓获。
公安机关曾调取了徐女士停车地的监控录像,摄像头清晰地将嫌疑人放信封整个过程录了下来,徐女士一看竟然是曾经的同事王某,简直令她不敢相信,她觉得以前王某工作热心积极,想不到竟会做出这种事。王老板也认出王某是自己店里的熟客。徐女士最终还是谅解了王某,希望他以后好好做人。
庭审中,王某承认并没有什么“黑手集团”,从头到尾只有他一个人,所谓的团伙是他杜撰的,目的只是为了恐吓对方。因为王某敲诈勒索数额巨大,且以危害公共安全、威胁他人生命的方式进行敲诈,虽然犯罪未遂,但社会危害大,不适用缓刑。最终,被告人王某犯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因为此案情节较为典型,姑苏法院开庭审理时全程在互联网上进行了庭审直播。
法官说法: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工作或生活中对自己的经济状况、家庭信息等要注意保密,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如遭遇威胁要及时报警,以保障自己及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来源 姑苏晚报
(编辑者:wanghui)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舞钢现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