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过剩产能:“退出”需法制保障
政协委员们今年都在关注什么问题?经济转型、深化国企改革无疑是他们关注的重点之一。
银监会前副主席蔡锷生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等多家媒体采访时称:“国企改革就要按照三中全会的要求做,不能你一句我一句,改革不是说出来的,改制也不是光靠大家几张嘴讨论出来的,讨论过后最重要的是落到地上。此刻不是坐而论道的时候,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给出了方向。现在的问题非常实际,需要敢于负责任的人去做。”
作为民企负责人,全国政协委员、香缤集团董事局主席许明金在被问及对未来政策期待时表示:“首先,希望行政改革有新进展、新突破,使百姓和企业能够得到真实的好处;另外国企改革,我们也非常期待出台一些细节,能与民营企业抱团发展。特别是有一些可操作的、符合市场规律的、私营和国有企业都可以接受的(政策)细节。”
另一位来自香港特区的全国政协委员同样表达了希望能与大型企业“抱团发展”的愿望。
香港来来速递货运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闾蘅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有一家跟别人合伙的管道公司,目前建构已经组织好,2014年正在准备进军国内天然气市场,建设加气站等。现在想看看哪个地方政府有空间可以参与进去。”
民营企业希望能破除屏障,抱团发展,而国企则更多地关心国企改革和结构调整后的企业退出问题。
“我们在研究自己有问题的企业怎么办时,就必须研究处理这些问题企业所在地方政府的态度,比如职工安置、现有的法律条款在这方面缺乏细致的、可操作的程序;再比如已经有《破产法》,但真正依法破产的企业又有多少呢?”中国东方电气集团董事长王计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王计认为,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企业退出机制,从法律上来讲是有通道的,但是法律条款自身存在需要改善的地方。需要政府创造环境来促成产能过剩问题的解决,以及打通退出通道,来解决企业在退出过程中引发的问题。
如何化解这个问题,王计提出建议:首先遭遇的是就业问题,必须建立保障体系让企业职工有一个顺利退出的通道。
其次,企业退出要影响地方GDP,必须要克服“唯GDP”的观念,但这个问题牵涉到职工安置甚至社会稳定而变得难度很大。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法制、制度、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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