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推动钢铁等产能向周边国家转移
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开放是新疆经济最大潜力所在,要全方位推进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务实合作,要创新走出去方式,支持企业通过链条转移,集群式发展,园区化经营等方式走出去,推动钢铁、水泥等产能向周边国家转移。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产能转移战略,眼光向西推动消化水泥、钢材过剩产能,2015年2月4日,我厅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处张丽荣一行就加大水泥出口力度及境外投资合作等事宜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此前,八一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肖国栋一行也就扩大钢材出口,铁矿砂进口等问题来我厅座谈。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是西北地区最大的水泥生产厂家。2014年公司水泥有效产能达到了3256万吨,疆内生产和销售水泥1582万吨,市场占有率32.96%,产能已严重过剩;宝钢集团八一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是新疆最大的钢铁支柱企业,受产能严重过剩影响,2014年营业收入206.36亿元,同比下降11.03,预计亏损20.32亿元,其产品30%销往新疆以外内地市场,70%为疆内销售,与国内众多的钢铁厂家的产品在同一市场激烈竞争,经济效益很低。从企业发展计,都希望加大钢材、水泥出口,在境外投资建厂转移过剩优势产能。
和宜明厅长指出,2014年,新疆水泥产能达9855万吨,水泥需求量4800万吨,钢铁产能4000万吨,产能利用率不足60%,远低于全国水平。受产能严重过剩,国内需求疲软,恶性竞争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区钢铁、水泥行业亏损严重。在解决新疆水泥、钢铁过剩产能问题上,必须眼光向外,在努力扩大出口的同时,“走出去”消化过剩产能,寻找新商机成为当务之急。商务厅将不断采取措施鼓励企业扩大水泥、钢材出口,推动国内优势产能向周边国家转移,延伸产为链,提高竞争力。
一方面积极向国家申请新疆钢材、水泥出口采取特殊的边境贸易政策,享受不退税也不征税。2007-2008年,在国家出口退税及周边国家需求旺盛双重作用下新疆水泥出口一度大幅上涨(2007年出口87.4万吨,2008年出口43.4万吨)。但近年来,国家为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不断降低并取消钢材、水泥出口退税率,对钢材、水泥等出口退税率为零的商品,不退税的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新疆水泥出口严重萎缩(2013年出口17万吨;2014年出口10.64万吨)。
我厅正积极研究测算,向国家争取水泥、钢材出口及铁矿砂进口优惠政策。一是对符合钢铁产业政策及环保达标的新疆钢铁企业恢复“加工贸易”政策;二是放宽新疆钢材、水泥出口限制。对在新疆注册企业,以边贸方式出口新疆地产水泥、部分钢材(螺纹钢、圆盘条等)等,目前征收关税的,取消出口关税,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对八钢等新疆企业从毗邻国家进口铁矿砂允许继续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报关。
另一方面积极为企业搭建投资合作平台,引导天山水泥等新疆水泥企业与熟悉了解周边国家市场的新疆三宝集团等企业合作“走出去”投资建厂,带动设备出口转移过剩产能。目前我周边国家哈萨克斯坦各地已有不同规模的水泥厂十余家,哈方市场进入比较困难;蒙古国已有中方投建的两家水泥厂,居民人口较少,需求量受限;塔吉克斯坦水泥需求量为500万吨/年,塔吉克斯坦杜尚别及北部地区,已建有4个水泥厂(总量300多万吨),可考虑在塔南部靠近阿富汗地区投资建立水泥厂;阿富汗战乱结束后,百废待兴,水泥缺口大,可根据时局择机进入。今年我厅将立足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着眼促进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务实合作,组织对吉尔吉斯、塔吉克、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周边国家及伊朗等国展开钢材、水泥行业投资可行性的调研分析,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高质服务,为落实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任务,推动钢材、水泥出口和向外转移产能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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