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过路费”剥了煤企一层皮
现货网资讯中心 综合报道 据媒体报道,随着煤炭行业的进一步洗牌,煤炭市场正在走向规范,逐步依靠市场调节“驱逐”中间不合理环节。日前,煤炭市场已经取消了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在当前市场环境下无疑是给煤企“减负”的一剂良药。但目前,在铁路运输过程中仍存在不少“猫腻”。从太原到鄂尔多斯,一路走来,不少煤企都跟记者抱怨高额的“过路费”,中间不规范环节更是剥了煤企一层皮。
煤企人士说起来满腹委屈,“这种公司成为煤企和电厂之间的中介,导致煤企无法跟电厂直接对接。能卖给电厂多少煤,主要取决于该公司给运多少煤,电厂最后也是跟他们核算,直接把中介费给扣掉”。
更夸张的是,有时候一家铁路局就有两家这样的子公司,也就是说煤企要交两次“过路费”,而如果跨省,还需要向另一家铁路局的子公司再交一次。这样下来,从起点到终点最多的时候要交50元/吨-60元/吨的“过路费”。
“过路费”也是随行就市,水涨船高,煤炭市场好的的时候它也涨价,2006年和2008年曾经高达120元/吨。
如今,煤价跌跌不休,煤企要么已陷入亏损,要么在亏损边缘徘徊,依然要交5元/吨或者10元/吨的“过路费”,这笔费用正在成为煤企沉重的负担。
所谓“过路费”,是铁路总公司下属子公司向煤企收取的费用。这些公司有的叫多种经营公司,有的叫劳动服务公司,有的叫三产公司,尽管名称不尽相同,但是功能类似。他们拥有铁路户头,以收取铁路计划费的方式转让给没有铁路户头的企业,从中赚钱。
据了解,我国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存续近20年。按照原《煤炭法》及相关管理办法,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分级审查、分级管理,国家发改委总量控制。
由于上述两证的存在,在市场需求刺激下,两证的含金量飙升。尽管国家明令严禁转让、交易,但黑市交易仍然将证照的交易费用一年年推高,最终分摊在煤炭生产交易的成本中。(现货网资讯中心 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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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者:smaller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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