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大龄母亲发帖称婚姻不幸欲送子
该网友在论坛上发出的帖子中称,自己遭遇不幸婚姻,准备离婚,并给孩子寻找安稳的家庭。
由于婚姻不幸,正在准备和丈夫办理离婚手续,大龄妈妈无力抚养幼子,遂想出了通过网络寻找领养孩子家庭的办法,并通过民政局办理合法手续。2014年4月14日,这则寻找领养孩子家庭的帖子一经发出,就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网友们纷纷劝阻楼主三思,不要轻易做出抛弃孩子的决定。而面对网友的质疑,孩子母亲也跟帖称,自己也会关心孩子生活,并非从此抛弃孩子。
4月14日中午,华商亲子论坛上一则“给男孩找一个温馨的家”的帖子引发网友热议,发帖人称,自己遭遇不幸婚姻,丈夫动辄打骂自己,现在已经分居生活,正在准备办理离婚。而自己无力抚养不满一周岁的男孩,丈夫也不管孩子,现在想通过华商网,给孩子寻找一个安稳的家庭,让孩子健康成长。
该发帖人称,自己不是卖孩子,如果能找到有意领养孩子的善良人士,将通过民政局办理正式手续,自己也将继续关心孩子成长情况。另外,发帖人还在帖子中提供了一个QQ号用作联系,并称如果有意向收养孩子,可以先通过照片对孩子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再进行联系。
发帖人称,自己是大龄妈妈,日子过不下去了才出此下策。小编在该发帖人的资料里看到,其为1974年生人,今年40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并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陕西同顺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涛表示,根据《婚姻法》,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此帖中的孩子母亲单方面做出送养孩子的决定,并不受法律保护。
小编试图通过QQ与发帖人取得联系,但截至发稿前,仍未得到回复。
网友回复:
属老鼠的猪:别人再好也比不上自己亲娘。楼上三思而后行啊。
永儿:楼主,我只想说,你怎舍得??????你这叫遗弃!不负责任的表现。你以为孩子是小猫小狗吗?
liumangtu222:楼主要慎重啊,想没想过娃的感受呢?要是送了的人家对他不好岂不是害了娃一生?
乔维:你自己的小孩,你不管,让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管?你以为孩子在养父母家会比跟着亲妈过得更好?心理会更健康?
来源 华商网
(编辑者:w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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