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黄埔萝岗并为黄埔区 从化增城撤市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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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2-16 09:15:06编辑:arince来源:钢企网
黄埔萝岗并为黄埔区从化增城撤市设区
国务院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
2014年2月12日,省政府将《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转发至广州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同意撤销广州市
国务院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
2014年2月12日,省政府将《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转发至广州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同意撤销广州市
黄埔萝岗并为黄埔区从化增城撤市设区
国务院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
2014年2月12日,省政府将《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转发至广州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同意撤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以原黄埔区、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的行政区域,黄埔区人民政府驻萝岗街道香雪三路1号;撤销县级从化市,设立广州市从化区,以原从化市的行政区域为从化区的行政区域,从化区人民政府驻街口街道新城东路99号;撤销县级增城市,设立广州市增城区,以原增城市的行政区域为增城区的行政区域,增城区人民政府驻荔城街道惠民路1号。
广州市委、市政府将统筹研究做好此次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交接的有关工作。(广州日报 记者任朝亮 通讯员穗宣)
(编辑者:zhu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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