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炼油产业今后“与狼共舞”
国家发展改革委4日起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大幅缩减了限制外商投资产业条目,从原来的79条减少到35条。
我国于1995年首次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法规形式对外公布鼓励、限制、禁止外商在华投资的产业领域。此后,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5次修订了该目录,这次是第6次修订,也是取消限制项目最多的一次。
修订后的目录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鼓励外资在研发环节投资,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同时,所有外资股比规定原则上都要在目录中列明,允许类项目不对外资进行股比限制。
记者梳理发现,修订后取消的外资限制项目主要包括钢铁、乙烯、炼油、造纸、煤化工设备、汽车电子、起重机械、输变电设备、名优白酒、支线铁路、地铁、国际海上运输、电子商务、财务公司、保险经纪公司、连锁店、土地成片开发、进出口商品检验等。
同时,目录中进一步放开外资股本限制,“合资、合作”条目数从43条减少到11条,“中方控股”条目数从44条减少到32条。目录中还有武器弹药制造、象牙雕刻、空中交通管制等36条禁止外商投资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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