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国钢铁集中度状况分析总结
深度
辩证剖析2012年钢铁产业集中度指标
目前国内通用的钢铁工业集中度指标采用的是粗钢集中度指标。据2012年12月《中国钢铁工业统计月报》,2012年钢铁产业共生产粗钢71654.2万吨,同比增长3.1%,与2011年相比增速回落5.8个百分点。兼并重组、新增产能释放对部分钢铁企业粗钢产量增长发挥着较大的作用,影响着粗钢集中度指标。
2012年粗钢表观性集中度指标的下降主要来自于大型企业粗钢产量的下降,而同期中小型钢铁企业(尤其是非会员钢铁企业)增产迅猛;粗钢产量排名位居前列的国有大型钢铁企业基本都在减产,而多数民营钢铁企业(包括部分大型民营钢铁企业)都在增产。
以各钢铁企业年度上报给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粗钢产量为依据,对各钢铁企业粗钢产量进行排序,并据此计算出粗钢集中度指标,此类指标统称为表观性粗钢集中度指标。表观性粗钢集中度指标不考虑各企业集团是否对成员企业拥有控股权这一因素。
指标情况
2012年12月《中国钢铁工业统计月报》,2012年,粗钢产量前5家钢铁企业集团粗钢产量合计为22597.28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为31.54%;粗钢产量前10家钢铁企业集团粗钢产量合计为32916.57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为45.94%;粗钢产量前15家钢铁企业集团粗钢产量合计38937.24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为54.34%,分别比2011年前5家、前10家、前15家钢铁企业粗钢集中度指标低2.17%、3.26%、3.76%。2012年粗钢产量前15家的企业与2011年没有发生变化,仅是个别企业的产量排名略有调整。2012年粗钢产量前15家企业的粗钢产量多低于2011年同位次企业的产量。2012年前15家企业年平均粗钢产量2595.82万吨,比2011年前15家企业年平均粗钢产量2646.51万吨低50.7万吨。
2012年全国新增粗钢产量2173万吨,年增长率达到3.1%。钢协统计的会员企业粗钢产量合计减产327.19万吨,占全国新增产量的比重为“-15.06%”。2011年非会员钢铁企业粗钢产量仅占全国的14.67%,但由于其2012年合计增产2500.19万吨,占全国新增产量的比重为115.06%,从而使其2012年粗钢产量占全国的比重达到17.26%。这说明非重点钢铁企业在2012年增产幅度较大,而且其平均生产规模有了很大的扩充。
2012年,28家粗钢产量500万吨以上的企业中有11家增产,其中民营钢铁企业有7家(共计增产477.5万吨,占全国新增产量的比重为21.97%);减产的17家500万吨以上企业中仅有3家是民营钢铁企业,分别是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中信泰富特钢集团有限公司。鉴于未参与钢铁协会产品产量统计的钢铁企业基本属于民营企业,因此可判定2012年增产的粗钢主要来自民营钢铁企业,而且以中小型民营钢铁企业为主。
变化特点
比较近几年粗钢集中度指标变化情况可发现:与前5年(2007年~2011年)相比,2012年是企业重组对集中度指标贡献额度最小的一年,这表明2012年中国钢铁企业重组已进入“深水区”,推进重组需要在体制与机制上做根本性的变革;2012年粗钢表观性集中度指标的下降主要来自于大型企业粗钢产量的下降,而同期中小型钢铁企业(尤其是非会员钢铁企业)增产迅猛;粗钢产量排名位居前列的国有大型钢铁企业基本都在减产,而多数民营钢铁企业(包括部分大型民营钢铁企业)都在增产。这说明2011年、2012年民营钢铁企业的粗钢生产规模有了很大的扩张,间接性表明民营钢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要大于国有钢铁企业。
2012年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为5055.5亿元,其中民间完成额为3697亿元,占73.13%。独立运营的中小型钢铁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张,对大型钢铁企业的行业引导能力是一种削弱。这提示我们:优化钢铁产业组织结构在培育大型企业集团的同时,更要适度控制中小型钢铁企业的规模与数量。
中国钢铁产业不能“就集中度而唯集中度”,而且要通过提高内涵式集中度指标,切实提高中国优势钢铁企业的行业领导能力和市场调控能力,从而真正优化中国钢铁产业组织结构状况,增强全行业的盈利能力、运营能力和发展力。
内涵式粗钢集中度指标更不理想
根据国际惯例,企业重组形式的不同,特别是资本结构的组成差异,决定了重组企业产品产量统计中是否能够涵盖被重组企业的全部粗钢产量。以权益粗钢产量为依据所计算的粗钢集中度指标,被称之为内涵式粗钢集中度指标。
指标梳理
内涵式粗钢集中度指标遵从了国际惯例,较好地反映了企业重组后粗钢集中度指标的真实情况。依据权益产量规则,下述企业粗钢产量须重新调整:
河北钢铁集团粗钢产量的调整。由于河北钢铁集团对进入河北钢铁集团的12家民营钢铁企业没有形成绝对的资本和经营控制权,单从资本的角度看,河北钢铁集团只拥有这12家企业粗钢产量的权益产量,即这12家企业只有10%的粗钢产量可纳入到河北钢铁集团的总产量当中。这样,河北钢铁集团2012年粗钢产量调整为4548.07万吨。
安阳钢铁集团粗钢产量的调整。2011年安钢将凤宝特钢、新普钢铁两家企业的产品产量已纳入到本集团2011年产品产量统计当中,但鉴于安钢只拥有这两家企业10%的股权,尚未形成实质性控股或对此两家企业形成事实上的主导权,因此仅将这两家企业10%的粗钢产量纳入到安阳钢铁集团的总产量当中。这样,安阳钢铁集团2012年粗钢产量调整为798.38万吨,粗钢排名未进入前15位。
鞍钢集团粗钢产量的调整。鞍钢集团中虽然包含了本钢集团的产品产量,但考虑到鞍钢与本钢长期的“联而不合”,相互独立运作,故将本钢集团从鞍钢集团中独立出来,单独进行粗钢排名。这样鞍钢集团产量调整为3023.34万吨,本钢集团产量为1508.3万吨。
方大集团粗钢产量的调整。将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粗钢产量以方大集团的口径进行合并统计,共1240.75万吨。
与粗钢产量调整前相比,依据权益产量规则调整后的企业粗钢产量呈现如下变化:一是前6名钢铁企业位次发生了较大变化,如鞍钢集团的粗钢产量排名由调整前的第2位下降为第6位,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江苏沙钢集团、首钢集团的排名得以各提前一位;二是因河北钢铁集团粗钢产量“瘦身”,2012年缺少了5000万吨级钢铁企业集团,但调整后的粗钢产量更能真实、准确地反映河北钢铁集团的全部权益粗钢产量规模;三是本钢集团名列第10位,导致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排名各后移一位;四是方大集团以粗钢1240.75万吨的规模排名第15位,从而使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排名未进入前15名;五是安阳钢铁集团产量调整后仅名列第23位。粗钢产量经过重新梳理后的排名中前5家企业粗钢产量调整为18832.73万吨,比调整前减少3764.56万吨;前10位调整为29130.56万吨,比调整前减少3786.02万吨;前15位调整为35375.63万吨,比调整前减少3168.84万吨。
据此计算所得的内涵式粗钢集中度指标为:2012年前5位钢铁企业粗钢产量占全国的比重为26.28%,较2011年下降1.53%;前10位钢铁企业粗钢产量占全国的比重为40.65%,较2011年下降2.69%;前15位粗钢产量占全国的比重为49.91%,较2011年下降2.93%。2012年内涵式集中度指标均低于同年度表观性粗钢集中度指标,前5家低7.43%,前10家低8.55%,前15家低8.18%。
指标解读
虽然内涵式集中度指标相对表观性集中度指标并不理想,但这一组数据是2012年钢铁产业较为真实、合理的粗钢集中度指标。
内涵式集中度指标同比下降说明:内涵式集中度指标同比下降的直接原因是大型钢铁企业的减产。2012年与2011年基于内涵式集中度指标的企业粗钢产量排名中前10名企业未发生变化,但前5位钢铁企业累计减产170万吨,前10位钢铁企业累计减产486万吨。这样即使在全国粗钢产量不增长的情况下内涵式集中度指标肯定是下降的。大企业在减产而中小企业在增产,说明大型钢铁企业与中小钢铁企业在产品结构上存在差异。如前10名企业均以板材为主,而2012年板材的市场形势明显劣于长材的市场形势,在这种形势下以长材为主的中小钢铁企业更具有增产的冲动性。前10家钢铁企业在2012年均未进行实质性的企业重组,缺少来自新企业成员的产量合并,即前10家钢铁企业没有新企业成员的加入。
内涵式集中度指标幅度低于表观性集中度指标说明:中国钢铁产业不能“就集中度而唯集中度”,而且要通过提高内涵式集中度指标,切实提高中国优势钢铁企业的行业领导能力和市场调控能力,从而真正优化中国钢铁产业组织结构状况,增强全行业的盈利能力、运营能力和发展力。2012年底,九江线材退出河北钢铁企业集团一事已表明河北钢铁集团与民营钢铁企业之间所尝试的渐进式企业重组模式遇到了机制上的“瓶颈”。任何形式的企业重组,其内在的本质,一是产权的充分整合,二是基于企业资源整合业务流程再造。脱离这两个基本面,任何形式的重组都难言成功。
观察
集中度指标进一步提升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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