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

意见反馈

|

分享到:
资讯首页| 查现货| 视点| 图片| 中厚板行情| 聚焦| 上游| 下游| 快讯| 评述| 专家| 调价
关键词:

江苏公布交通信用管理办法 对执法标准进行统一

 时间:2014-06-24 08:50:47编辑:arince来源:钢企网
6月3日,江苏省公安厅在官方网站公布《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个定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办法,把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归类为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

6月3日,江苏省公安厅在官方网站公布《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个定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办法,把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归类为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交通信用平台,与信用办、教育厅、人社厅、住建厅、交通厅等部门实施联动惩戒机制。

6月22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征求意见程序于今天正式结束。接下来,相关部门将结合收集来的意见,并听取专家建议,对这一管理办法进行修改,10月1日起,这个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

意见

误闯红灯不应当纳入信用平台

目前,江苏省公安厅正在梳理征集来的意见。现代快报也开通了热线征集意见,前后有120多位读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很少有人拿自己和他人的性命开玩笑。”张先生打进现代快报热线说,他今年闯了两个红灯,都不是故意的,一次是跟在一辆公交车后面,等过了停车线之后才发现,绿灯已经变红灯了,还有一次是树枝把信号灯给遮挡住了。

在张先生看来,这并不是自己故意为之,但被曝光后,却要影响个人的信用,他觉得有点不公平。因此,张先生建议,在录入信用管理平台时,交管部门应该对一些违法行为进行筛查,把一些恶性的、故意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其中,这样才能起到真正的约束作用,“不会误伤好人”。

据记者统计,在打进的120多个热线中,有45个驾驶人都反映了类似的问题,占了37%。他们都认为,由于标识标线不清,或者驾驶人未注意观察,导致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应该纳入到信用平台。

执法标准应当全省统一

王先生的一次遭遇让他非常感慨。王先生的车是南京牌照,有一次,他开车回宿迁老家,在一个省道上超速达到了50%以上,被电子警察曝光。因为要在宿迁老家待一段时间,王先生就把车开到宿迁的交管部门处理,结果被罚款1000元记12分。害得他又花了1个星期的时间,到车管所学习考试,才重新拿到驾照。

但是,回到南京之后,他才知道,如果这个违法行为在南京处理的话,只要罚款1000元就可以了,不需要记分。因为根据南京的规定,电子警察曝光是不需要记分的。“我被记12分,就已经算失信行为了,但在南京却啥事也没有,这不公平。”王先生。

在打进的热线中,有14名驾驶人提到了类似的问题,占到了11%。现在全国各地记分的标准都不一样,去不同的地方处理,结局迥异。许多司机甚至钻起了空子,外地的违法行为回到南京后处理。因此,这些驾驶人都建议,执法标准至少要在全省统一。

进展

宿迁已在试点 但信息暂未共享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虽然这个管理办法还在征集意见阶段,但是,已经在宿迁开始试点。

昨天,宿迁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宿迁交管部门的信用平台已经搭建完毕,个人交通违法情况都会录入这个平台。但是,这位负责人透露,这个平台目前还仅限于交管部门内部运作,端口还没有跟银行、交通、保险、人社部门对接,因此,暂时还没有形成联动惩戒机制。

江苏对执法标准进行统一

针对省内各地执法标准不一致的情况,昨天,江苏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管理办法实施前,他们会严格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对执法标准进行统一,尤其是记分标准。

这位负责人表示,公安部已经明确要求,对于能确定驾驶人的必须记分,公安部的这一规定必须统一执行。这位负责人说,对于非现场处罚暂未记分的城市,要先从重点车辆开始统一记分,比如出租车、客车、单位车辆等,都是专人专车,完全可以明确驾驶人。这些车辆有违法行为,要记分到人。

这位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有些城市之所以非现场处罚不记分,也跟监控系统有关,比如闯红灯,是从车尾拍摄的,确实无法确定驾驶人,但随着高清探头的推广,已经有条件拍摄到驾驶人的面部,必须也要进行记分。

标识不清导致的违法行为可以撤销

有些司机担心,由于交通标识、标线不清,造成违法记录,再影响到个人信用,这不公平。针对这样的担忧,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标识标线的问题,全省交管部门一直在巡查清理,必须要清晰。如果因标识标线不清晰导致违法,交管部门必须予以撤销。

 

来源  现代快报

(编辑者:wanghui)

相关内容检索: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舞钢现货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舞钢现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今日推荐

10月17日新钢部分产品价格调整信息

  10月17日,新钢对部分产品出厂价格进行...

10月17日江苏连钢建筑钢材价格调整信息

10月17日,江苏连钢对建筑钢材出厂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Powered by 舞钢现货网 Corporation,   © 2010-2015 起风网络 Inc.
Copyright©2010-2013 By 起风网络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