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钢员工做内应盗走89万元硅钢 潜逃9年后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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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1-23 08:36:31编辑:arince来源:钢企网
身为成品库工段的工段长,监守自盗价值89万余元硅钢卷,潜逃9年后慑于法律威严投案。昨日,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孙某再次在武汉中院受审,此前他对法官判其7年刑期表示不服而提出上诉。2004 年10月17日,武钢集团储运公
身为成品库工段的工段长,监守自盗价值89万余元硅钢卷,潜逃9年后慑于法律威严投案。昨日,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孙某再次在武汉中院受审,此前他对法官判其7年刑期表示不服而提出上诉。
2004 年10月17日,武钢集团储运公司硅钢成品库工段发生盗窃案,价值89万余元的取向硅钢卷不翼而飞。一审法院查明,孙某时任青山北湖综合服务公司驻武钢硅钢成品库工段的工段长,与武钢冷轧厂热处理车间工人吴某预谋盗窃硅钢成品库中的硅钢卷,后又分别邀约陈某、刘某等人参与。案发当日,陈、刘二人租好货车,由孙某带至硅钢成品库,将未入账的15卷取向硅钢调到货车上,盗运出库。事后孙某分得赃款1万元。
该案经警方调查后,认定孙某联合他人监守自盗,但孙某迅速潜逃,直至去年8月20日投案,一审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对孙某判刑7年。孙某不服,提起上诉。
昨日二审庭上,孙某辩称对一审法官对自己的量刑太重,“我不是主犯,并不认识其他共犯,这一切都是吴某安排的,我错就错在没有及时制止他的行为”。但检察员出示了同案犯有关孙某曾积极参与犯罪的供述,表示一审量刑已充分考虑其悔罪、自首情节,建议法庭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庭未当庭宣判此案。
来源:荆楚网
(编辑者:w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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