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评论】国务院出台多项措施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中国近日出台多项措施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对审批制度、融资渠道、支付手段等多个方面做出改革,以创造有利于企业兼并重组的市场化环境。中国政府网3月24日刊登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七个方面的“硬措施”力推企业兼并重组,破除企业兼并重组所面临的障碍,降低兼并重组成本,大力提升行业集中度。
《意见》共分九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第二至第八部分为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七个方面政策措施,包括审批制度改革、金融、财税、土地管理和职工安置、产业政策引导、政府加强服务、健全体制机制等;第九部分为组织实施。《意见》指出,兼并重组是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途径。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部分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式。具体包括:取消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事前审核;取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审批(构成借壳上市的除外),对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部分情形取消审批;推行企业兼并重组并联式审批,避免互为前置条件;实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类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兼并重组实行快速审核或豁免审核。而在金融政策方面,将优化信贷融资服务,引导银行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
《意见》还强调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企业可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可转换债等方式融资。允许企业发行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作为兼并重组支付方式,研究推进定向权证等作为支付方式。《意见》还明确,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实施兼并,不设发行数量下限,兼并非关联企业不再强制要求作出业绩承诺。改革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的股份定价机制,增加定价弹性。
此外《意见》还提出,消除跨地区兼并重组障碍,放宽民营资本市场准入,向民营资本开放非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国有企业母公司通过出让股份、增资扩股、合资合作引入民营资本。
去年12月上海率先公布了国资改革20条,而今年3月24日天津也出台了国资改革22条。预计国务院上述《意见》的出台将促使更多地方政府制定相关细则,加速企业兼并重组和国资国企改革的进程。而在企业层面,关于国企改革,中石油、中海油、宝钢集团、中国海运集团等多家大型央企在近期已相继成立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推进改革事宜。
此次兼并重组审核管制放松力度较大,基本采用了负面清单做法,除了“借壳上市”需严格审核外,其他行政审核基本被取消。不仅如此,《意见》还提出要发展并购贷款、消除跨地区兼并重组障碍和放宽民营资本市场准入等,从深度和广度都有利于减少兼并重组的成本和行政阻力。这次兼并重组的放松管制与国资国企改革结合来看,是有相辅相成的政策效用,有利于促进各领域企业长期经营效益,是积极的政策红利。(世界金属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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