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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1467家企业黑名单出炉

 时间:2014-09-27 12:06:04编辑:arince来源:钢企网
23日,在上海自贸区内,一场企业信息披露战役又悄然打响。据悉,首批1467家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在上海自贸区率先“出炉”,一万余户自贸区企业的年报也已全部上网,消费者只需登录上海工商局官网“中国(

23日,在上海自贸区内,一场企业信息披露战役又悄然打响。据悉,首批1467家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在上海自贸区率先“出炉”,一万余户自贸区企业的年报也已全部上网,消费者只需登录上海工商局官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可查询。

企业“黑名单”终见光

记者打开上海市工商局官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该系统页面十分简洁,“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补报年度报告”等5个选项赫然在列。

在经营异常名录选项下,记者看到共显示有1449条“黑名单”企业记录,每页约10条,共计145页。事实上,这份“黑名单”也在不断浮动变化。与首批公布的1467家企业相比已减少了18家。据悉,工商部门将对已报年报的企业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虚报、瞒报信息,也将逐步移入名单。

在经营异常名录查询信息首页,注册号为310115000257192的上海苏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就因未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而被列入“异常名录”。该信息载入系统时间则为2014年8月11日。

对此,上海市工商局自贸区分局综合业务科科长徐炳胜表示,从今年3月开始自贸区内的企业就可以拿着“法人一证通”的身份证明,自行上网申报年报。申报期结束后,工商部门多方式、多次催告未报企业,最终仍未申报的企业,就会被列入这一名录。

除了对“黑名单”企业进行首次公布外,一万余户自贸区企业的年报也已全部上网。记者在网上随机查询到了一家自贸区企业“上海盛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并试着通过该系统“信用信息公示”查询。

关于该公司的2013年度年报显示,该公司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2号1801A室,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等。

此后记者又查询了几家企业,关于自贸区内的企业年报内容均一致,主要包括登记事项、备案事项、企业出资情况、营运状况以及企业相关信息等,具体也包含了企业认缴实缴、股权转让、经营状态包括筹备、开业、歇业、注销等信息。

企业受罚记录一目了然

看似简单的企业信息公示,事实上操作起来并不容易。据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配合年报公示顺利执行,工商部门还专门出台了企业年报抽查、个体户申报等多个保障办法。例如,制定对企业年报的抽查办法,保证至少3%的抽查比例;同时,针对个体工商户面广量大、经营条件和人员素质也各有不同,也制定了专门的申报办法。

据该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工商管理部门还要通过定项、不定项方式抽查,如对一些重点行业以及12315等渠道投诉多的行业进行定项抽查。

而且,为了配合年报公示,工商部门监管方式也呈现出了不少变化,如从事前监管转向事中事后监管;从政府单独监管,到社会共治格局。此外,责任主体也由企业对政府负责转向对社会负责,以此凸显企业信用的重要性。

不过,自贸区企业信息公开披露这才仅是第一步,信用监管大幕才刚刚拉开。

业内专家认为,尽管过去也有企业年检,但大多只是走形式,相当于监管部门为企业合规经营做每年一次的“背书”,公众对企业的实际运营并不知情。而现在有了企业信息公示,企业业绩出现了哪些变化、公司受了哪些处罚都一目了然,这就相当于把企业赤裸裸地摆在了公众面前,企业还敢不讲诚信吗?

不过,企业信息的公开也只是信用监管的基础环节。更为关键的是,如何能实现处罚信息与其他部门的共享联动,实现信用信息的深度开发利用;如何鼓励企业主动公开更多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真实,这些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

未来或建全国统一信用数据库

企业信息的公开只是信用监管的一部分。处罚信息如何与其他部门联动,如何保证信息更加真实等问题,还需多个部门合作。

例如,现在规定,财务数据包括资产总额、注册资本、利润总额、销售收入、纳税总额等尚未对公众开放,企业可以主动要求公开,第三方经过该企业同意,也可依法申请公开查询。“能不能以后实现企业的所有信息,通过某种简便的方式就能查询?”上海市立信会计学院信用管理专业教授洪玫说。

“现在几乎所有产品都有二维码,未来能不能像我到超市买东西那样,扫一下二维码就知道这个企业以前有没有违过规?”上海市民唐小姐说。

“未来信用信息还需要实现从分散化到完整统一的过渡。”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建议,把产品质量、、工资支付、社保缴费等信息纳入诚信体系建设,深度整合各类诚信数据库,建成全国统一的跨地域、跨部门、跨产业、信息共享、360度全方位的用户友好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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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不可简单复制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23日表示,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是国务院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上海市制定的,具有特殊的试点性质,其他地方未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不能复制和效仿。

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王雪坤在商务部“简政放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说,外商投资准入属于中央事权,原则上应该由中央政府来制定、发布和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如果各地在没有获得中央授权的情况下制定各自的负面清单,将会造成制度的碎片化,影响构建统一有序的投资环境,还可能导致涉外的法律风险。”王雪坤说。

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的一项重大举措。据介绍,中国上海自贸区于2013年9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并颁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也就是2013年版的负面清单,这是我国首次实践对外商投资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王雪坤说,近一年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运行比较顺畅,成效也比较明显。今年6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上海自贸区又实施了31项新的扩大开放的举措,之后公布了2014年版的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从190条降为139条。据了解,在上海自贸区中,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有90%以上是通过备案管理的方式来设立的。

 

来源  南方日报

(编辑者:w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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