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接棒定向宽松 将释放4000亿-2万亿元
大规模经济刺激虽久久未至,但微刺激却不断袭来,继央行两次定向降准之后,银监会也开始接棒定向宽松, 6月30日,银监会下发《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存比计算口径的通知》(下称通知),在无法修改《商业银行法》的背景下曲线助经济,调整了贷存比的计算口径,而距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吹风调整贷存比也仅仅过了二十余天。
此次调整中,对贷存比的计算币种、分子贷款项以及分母存款项都有所调整。在贷款项中,与三农、小微相关的再贷款以及金融债对应的贷款都在扣除之列,而此次最令市场无限遐想的则是贷款扣除第四条,市场也在争议次级债、专项债以及金融债哪个符合监管意图。
在存款端,加入了正在推进中的大额可转让存单,但对于市场呼声较高的同业存单并未出现在此次修改之中,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若加入会对当前进行同业业务的规范产生干扰。
而根据申万证券的预计,这一调整将释放4000亿-20000亿元的流动性。
曲线助经济
饱受诟病的贷存比,终于迈出了调整的一大步。
早在6月5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布会中王兆星就表示,将调整贷存比分子分母各项。
在通知的第一条,就是对未来贷存比考核币种的改变,仅对人民币业务实施贷存比考核。而分子(贷款)和分母(存款)的变化备受关注。此次调整再增加了三项分子扣除项:一是商业银行发行的剩余期限不少于一年,且债权人无权要求银行提前偿付的其他各类债券所对应的贷款;二是支小再贷款所对应的小微企业贷款;三是商业银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转贷资金发放的贷款。
同时,从分母(存款)来看,此次调整有两项。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大额可转让存单和外资法人银行吸收的境外母行一年期以上存放净额。“虽然目前商业银行并未发行,但是在未来可预期的时间段内会实施,监管机构提前纳入,以免之后再修改。”一位国有银行人士解释说,此次调整,最为直接的影响就是不少贷存比紧压红线的商业银行,可以松一口气。
但实施了近20年的贷存比,无法在一朝一夕间就消除影响。
贷存比出现在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之中,具有简单、清晰、易于理解的优点,便于掌握和应用,在一定的发展阶段,起到了很积极的作用。
银监会的相关人士也认为,随着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经营模式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贷存比监管也出现了覆盖面不够,风险敏感性不足,未充分考虑银行各类资金来源和运用在期限和稳定性方面的差异,难以全面反映银行流动性风险等问题。
释放4000亿-2万亿
调整后,银监会仅对人民币业务做贷存比考核,其他币种也仅仅作为日常监测。
中信证券分析师屈轻认为,采用人民币业务口径的存贷款将相比过去本外币口径计算,使市场贷存比指标平均下降约2%-3%。当然因为外币存贷款分布不同,涉外存贷款较多的商业银行可能因此调降的贷存比空间更多。
除了币种调整利好银行之外,近些年来积极深耕小微企业以及三农的商业银行也是此次调整的最大受益者。
在调整中,与三农和小微相关的再贷款和金融债等都属于扣减项。监管层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末支农再贷款约为1684亿元,2014年第一季度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额度1000亿元,其中支农和支小各500万。同时,截止到6月底,三农以及小微金融债发行规模在3400亿元。
仅仅与三农和小微有关的贷款就能够在贷存比分子端扣除逾6000亿元。
分子调整中的第四条,商业银行发行的剩余期限不少于一年,且债权人无权要求银行提前偿付的其他各类债券所对应的贷款,这一扣除项显然更具想象空间,而银监会则并未对此条有所解释。
中金公司的观点是,此条可能包括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和二级资本债,目前存量规模也超过5000亿元。
“这是为鼓励发行专门支持中小企业的金融债,也许还要为包括已挂牌的国开行住宅金融事业部未来可能发行的住宅金融专项债而埋下了伏笔,这将为商业银行加大(类)信贷支持保障房建设等领域创造条件。”国信证券的分析师钟正生则认为。
一位股份制银行的人士则认为,如果此条是指次级债和二级资本债,那么在资本工具中没有偿还期限的一级资本则更适合纳入进来。同时面对金融债,由于金融市场的不发达,大部分金融债的持有机构都是商业银行。如果金融债可以纳入扣减项的话,就犹如前几年商业银行互相持有次级债来提高各自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怎么能够减少调整过程中的监管套利,依然是监管机构应该着重考虑的。
面对着分子(贷款)扣减项的多样,分母(存款)端的调整则不温不火,之前监管机构吹风之后,被市场看好的同业存单则被排除在外。
银监会负责人表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在银行的存款接近一般性存款,是不是将这部分计入贷存比当中也有所考量。不过,最终没有将银行同业存款计入到贷存比的分母当中,主要有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方面,大的背景是在加强同业业务监管、规范同业业务的时候,贷存比调整如果设计不当,可能会干扰监管实施的效果。简单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纳入,可能会存在银行和非银行之间的套利,这样会让非银金融机构成为银行存款的通道。
另外一个方面则是,如果同业存款纳入到贷存比,同业资金运用是不是也应该加到分子当中去,存在处理难度。同业资金运用如果加到分子当中,有可能增加贷存比的约束力。
面对此次调整,市场则更关心到底能够释放到市场多少流动性?申万债券研究报告认为,乐观估计,此次贷存比调整可能降低贷存比2%左右,释放贷款额度近2万亿;保守估计下,释放的贷款额度可能仅4000亿左右。
上述国有银行人士则认为,虽然贷存比有所调整,但是商业银行依然面临着贷款规模的限制,不是说贷存比下降之后,银行就能够贷出更多的钱。与此同时,面对着经济结构的调整,风险相对较高的小微与三农的贷款,商业银行是否继续跟进更多额度,毕竟商业银行防控风险依然处于首位。
“微刺激”第三波
此次贷存比调整之后,在中长期之内,银监会则表示,将继续积极推动并配合立法机关修订《商业银行法》。
“正如我们不能把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利率、公开市场操作量事先确定一样,更不能把贷存比上限值写进法律。所以,需要从《商业银行法》等法规剔除具体的贷存比上限监管数值。只保留这一工具,留待央行相机决策。”华夏银行副行长黄金老发表文章认为。
然而面对巴Ⅲ中的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两个新指标,黄金老则认为,这两个新指标应用前景也不乐观,且不说银行和监管部门执行起来十分费力(高度依赖于IT),主要问题在于它仍是一个跨越银行资产和负债两方的比率,此动彼也动。
显然对于流动性的监管无法尽善尽美,但是随着监管层逐步推进监管改革,贷存比也会逐步退出舞台。
“面对此次银监会对于贷存比的调整,不能仅仅从银监会的职责来看,而应该将其放在近期监管机构不断调整的监管策略来看。此次的调整不仅使得央行定向降准得以更好地实施,从另一个层面来讲,也是另一波定向宽松的开启。”上述国有银行的人士分析道。
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中,政府一直在要求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主要的观点是,监管的操作是不断地将中长期利率向低位引导。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微博)认为,如果全面放弃贷存比指标,在理论上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138BP。本次调整也能对一定程度上降低融资成本起到积极作用。同时,能够鼓励融资走“贷款”的正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弱化影子银行的发展动力。
民生证券研报认为,贷存比放松符合我们所说的“微刺激”第三波,后续可能在央行的信贷额度管控上有所放松,实体流动性紧张有望缓解。
来源 华夏时报
(编辑者:w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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