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政策框架渐明 “政府回购 分类改造”思路浮现
监管层近期的一系列动作,不仅凸显棚户区改造的地位,也使得棚改的部分政策思路逐渐明晰。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政府回购比例加大、不同类型棚户区分类改造,将可能成为未来棚改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
上述人士透露,住建部部长陈政高近期在调研中谈及对棚户区改造的三点看法,即改善民生、改变城市面貌、助力经济增长,已成为现阶段推进棚改工作的重要价值。
三项价值凸显地位
棚户区改造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的地位,从近期监管层的调研情况可见一斑。5月25-28日,时任住建部党组书记的陈政高到达安徽,先后赴蚌埠、合肥市实地考察了棚户区小区和安置房建设工地,并分别召开了有关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棚户区改造等有关工作座谈会。此时,陈政高履新住建部尚不足一个月。
此前,陈政高长期主政辽宁。从2004年起,辽宁在全国率先启动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陈政高曾因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而受到关注。6月27日,陈政高正式被任命为住建部部长,这一人事调整被认为意味着棚改的推进力度将会加大。
6月9日至10日,陈政高在贵州遵义进行调研并座谈,主要调研项目为遵义铁合金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和经济适用房小区建设、汇川区团泽镇061基地和遵义县乌江镇核桃村农村危房改造示范点。
6月18日,陈政高一行调研成都市内燃机总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和锦城龙苑公租房小区,并就四川省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房地产市场有关情况展开座谈。
此后,陈政高又直接奔赴湖南,在长沙、株洲、湘潭三地考察了公租房廉租房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情况。据湖南媒体报道,陈政高仔细询问了棚户区改造征迁安置补偿政策、改造成本、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等情况。此外,他还与湖南省的有关领导进行了座谈。
履新不到两个月来,陈政高就先后分三次、四地进行调研。分析人士指出,这种调研密度较为少见,已凸显出棚改工作的重要性。
不仅如此,知情人士透露,陈政高还在某省的座谈中谈到现阶段棚改的三项价值:即改善民生、改变城市面貌、助力经济增长,并得到广泛认同。
两项思路确立
事实上,就在这几次调研中,棚户区改造的有关政策思路逐渐露出雏形。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其中一个重要思路在于,在未来的棚改过程中,政府回购的比重可能会加大。
据悉,陈政高在近期的调研中曾提到过这个思路。住建部拟做出这一调整的原因在于,当前不少地方的普通住宅供应过剩。在此情况下,如果继续以新建的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可能会加重过剩局面,不利于市场供需关系的调整。
知情人士透露,政府部门对现有住房进行回购,然后再向符合保障条件的群体实施分配,将可能成为未来棚改的重要操作路径。目前,住建部正在研究这一操作方式的可行性。
另一项重要的思路在于,针对不同类型的棚户区,采取不同的改造和安置方式。
我国棚户区改造分为林区、矿区、垦区的改造,以及旧城改造。其中,旧城改造因蕴含着一定的利润空间,容易引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相比之下,前者则将面临不小的资金难题,这也决定了棚改的资金筹集方式,将会有重要的差别。
此外,安置方式也有明显不同。据悉,旧城改造的安置方式以就地安置为主;因经济发展水平低、生活配套不足、居住条件恶劣等,不少旧矿区、林区居民更愿意搬迁至城区,则采用异地安置。
这两项重要差别决定了不同类型的棚户区改造,将有着完全不同的资金筹集和安置方式。针对这种情况采取分类对待,也将成为未来棚改的重要政策思路之一。
政策文件酝酿中
虽然棚户区改造在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不断提高,但始终缺乏专项的政策性文件。据悉,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其中包括资金筹集、房屋建设、分配,以及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各项土地处置方案等。该文件有可能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推出,但由于制度设计较为复杂,出台时日尚不明确。
知情人士指出,上述文件主要体现为纲领性政策,对棚改的各项基本点予以明确。各地也将出台地方性政策文件,对具体问题提出更为细化的规定。其中,在资金筹集、土地供应、安置方式等关键部分,地方政府将被赋予先行先试的空间。
该人士强调,因为地区差异的存在,棚改工作不会“一刀切”。住建部副部长齐骥今年3月曾表示,全国1400多万户需棚户改造,大多位于中西部地区、独立工矿区、资源枯竭型城市和三线企业较集中的城市。相比之下,东部地区经济水平发达,城市发展进程快,决定了其棚户区改造的范围相对较小,资金则相对充裕,因此面临的实际压力并不大。
业内人士指出,在陈政高近期调研的四个省份中,有三个位于中西部地区,无一位于沿海省份,这一分布已经凸显出未来棚改工作的重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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