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间资本参建保障房开闸
6月30日,江苏下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喊了多年的民间资本参建保障房,在江苏正式打开闸门。
江苏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等8部门参与了联合拟定。江苏正期望通过一系列扶持措施,为保障房的建设整合更多社会资源,其中包括金融支持、政府贴息、让民企享受与国企的同等待遇等。
江苏民资可以参与保障房建设的具体方式包括:直接投资或参建并持有、运营公租房;接受政府委托代建公租房,建成后政府回购;投建经适房或限价房;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公租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回购;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在之前我们公司就参与了江苏甚至其他区域的保障房建设,虽然项目利润空间有限,但是也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一条路径。”江苏一家大型地产上市公司老总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但是按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参与保障房的建设,不是一般资质民营企业能参与的。”
建设压力大
在3月全国两会期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曾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今年江苏的任务重点是基本建成保障房23万套,新开工26万套,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16万套,这便是江苏今年全年的保障房工作任务。
在此前的2月,江苏省级政府就与13个省辖市及昆山、泰兴、沭阳3个直管县分管负责人,签订2014年住房保障目标责任状。会议透露,至2013年末,江苏省已累计形成住房保障能力204万套。
江苏省住建厅厅长周岚表示,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今年还会加快将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人员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不过,保障房全年庞大的建设量对于各地而言,都是不小的压力。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若能多方筹集资源参与保障房建设,民营资本及房地产企业自然是必须要整合的资源。
6月30日,江苏发布的《通知》指出,各地应根据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投、委托代建等多种途径,参建各类保障房,按规定或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价格面向政府核定的保障对象出租、出售。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保障房的项目名称、位置、占地面积、建设规模、套型结构、总投资、开竣工时间等信息公开公布,以便于民资参建保障房。民资参建的保障房的产权和运行管理权,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受国家法律保护。民资管理的公租房小区,都可依法收取租金和物业费。
江苏决定,除了金融贷款扶持、贴息等政策之外,江苏还允许民间资本可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房建设投资额度内,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此外,民间资本参建保障房,另还有税收优惠、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举措。
利润微薄
对于民营企业参与建设保障房,在国家层面和各省均有不同层面的推动文件涉及,也有一些企业参与其中。而江苏这样8家厅级单位专文下发文件,较为罕见。
从2010年开始,包括万科、绿地等一线房地产开发企业也以不同方式参与地方政府的保障房和棚改工程当中。但由于缺乏稳定的机制保障,其可持续性一直堪忧。
“我们公司现在共参与了150万平方米的保障房建设量。是一家把保障房业务列为长期的业务结构,是有经验、有专门管理、工程团队去做的,所以相对而言会做的好一点,尽管利润不高。但对于一般的企业而言,对这块保障房建设相对兴趣不是很大。”上述江苏大型地产上市公司老总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
“按目前我们参建保障房的传统与评估,一种是整个项目立项、融资、建设、销售(移交)什么都在我们公司,这种方式的利润空间在2%的管理费加3%的基本利润;第二种方式就是做代建,代建的话剥离各种资金等成本,基本就是没有利润了。”
该老总还透露:“一般来说,地产企业家对此不感兴趣的偏多,认为其要做垫资,最后资金能不能收回还不知道,对于这么微薄的利润管理费不感兴趣;另外一方面,很多企业根本达不到政府需要的水平,保障房建设不是企业想干就能干的事情,所以阻碍了民资进入保障房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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