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集中整治重金属和医药制造环境违法
全国第十一次环保专项行动启动。
6月12日上午,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司法部、住建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和能源局八个部门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4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部署了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并要求各地要强化主管领导牵头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分工协作的各项工作制度。对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加强督查督办,对排查整改不到位、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当地政府负责人。
集中整治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的环境违法
在2014年的环保专项行动中,主要有三项大的任务。其中,首要任务是全面落实《大气十条》,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重点是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对节能减排措施,如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燃油品质提升,以及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发展清洁能源等具体措施的年度计划制订和落实情况;检查电力、焦化、水泥、钢铁、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情况;检查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和汽油储运销售业油气污染治理情况。对停运减排及治污设施、超标排放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产,直至责令关闭。
同时,八个部门将开展涉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回头看”,深化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集中查处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严重区域工业园区的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的环境违法案件。
“这是一次全国的环保专项行动,所以暂时不会对像长江这样的特别流域进行专门的区域性执法检查。”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对21世纪经济报道解释,长江流域涉及到的区域比较广,其环境问题比较突出,但是其流经的每个地方都应按照国家部署的执法检查方案,做好本辖区内的与长江有关的检查工作。
此外,国家还将督促整改执法督查发现的环境问题,保障整改措施落地。各地要认真研究解决督查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邹首民强调,此次专项行动将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昼查与夜查、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的检查工作机制,确保监督检查到位、查处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通报2013年各地减排的部分结果
在此次环保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上,周生贤指出,监督执法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对改变环境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监测结果显示,2013年十大流域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同比分别提高2.7个百分点,下降1.2个百分点。
周生贤还透露,今年1-5月份,第一批按照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监测的74个城市中,PM2.5平均浓度比上年同期下降7.5%,PM10平均浓度下降6.9%;京津冀地区13个重点城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同期下降7.6%,长三角地区25个城市下降1.4%,重污染天气的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和污染强度均有所减轻。
与此同时,污染物减排工作存在的问题依然明显。周生贤说,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完成2013年度全国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工作,决定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部分地区和企业采取三类处罚措施。
首先是暂停黑龙江鸡西市、江苏连云港市、湖南岳阳市、陕西榆林市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暂停广东汕头市新增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其次,对河北承德市上板城工业聚集区白河南污水处理厂等18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暂停所在城市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并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再者,对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并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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