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演现实版速度与激情 兰博基尼撞毁
13日下午,北京警方对11日发生在朝阳区大屯路隧道内两辆豪车失控撞上护栏边墙事件进行了情况通报,正式认定两肇事司机“存在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违法行为”。目前两肇事司机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刑事拘留。
事实上,据附近居民介绍,这一路段飙车现象频发。尽管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对飙车现象进行了多次严打,但仍屡禁不止。对此,专家认为,飙车是严重的危险驾驶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治理飙车要疏堵结合,尤其对以身犯法者,应加大处罚力度,真正实现严惩不贷,起到警示作用。
现实版“速度与激情”上演 “一好四少”成飙车多发路段
北京警方通报称,4月11日晚,在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隧道内,于某(男,20岁,吉林长春市人)驾驶红色法拉利,唐某(男,21岁,北京市人)驾驶绿色兰博基尼,由东向西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与隧道墙壁和道路护栏发生碰撞,两车严重损坏。
上演飙车“大戏”的两辆豪车,瞬间最高时速超过160公里。这不是电影桥段,是现实版的“速度与激情”上演。两位司机,一位20岁,一位21岁;两辆车,一辆法拉利,一辆兰博基尼,“赚足”了网民的眼球。
“飙车追求的就是一种刺激和感觉”。记者接触到一位飙车族表示,不管是开超级跑车还是普通车,有些年轻人喜欢飙车的感觉。“既然是飙车,一般来讲很少有不超速的”。为了刺激,飙车族往往找照明好、车流少、警察少、监控少、路障少的时间和地段。
此次事发路段,正好符合上述“一好四少”的特点,是北京地下赛车爱好者经常聚集、飙车之处。网上有车友表示,大屯隧道被称为“飙车胜地”。一位飙车族表示,北京五环沿线及以外的郊区县,如亦庄西环道路、望京阜通大街、怀柔箭扣长城附近的山路(弯道)等,都因为路况好、车辆少、缺探头,而受到飙车族的“青睐”。
事发路段飙车现象由来已久
记者采访了解到,事发路段位于鸟巢附近。“夏天飙车的人挺多的。”家住附近的宋先生告诉记者,“这种现象已经有几年的时间,有时候夏天出来遛弯,能看到一些跑车在路边等待、集结,夜里也能听到隧道里巨大的发动机声音。”
附近居民介绍,这些飙车的人大多开的是保时捷、法拉利等豪车,一般有十几辆,21时左右陆续到附近集结,凌晨“开赛”。“不少车都经过改装,如降低底盘、改排气系统、车身贴上特别亮的贴纸。有时在网上、贴吧里,能看到他们飙车的图片。”宋先生说。
2006年,北京“二环十三郎”的出现,掀开了飙车族的盖头。交管等部门针对飙车的严打开始加重。不过,不少飙车族仍顶风作案,“前仆后继”。因此,针对地下飙车现象,北京交管部门近年来先后组织多次专项打击。
记者了解到,2013年9月,针对朝阳区东坝地下飙车事件,警方对3名存在危险驾驶嫌疑的嫌疑人刑事拘留;针对大屯路隧道内的飙车行为,交管部门也曾经进行多次专项打击,特别是自2014年夏天的专项打击后,此处飙车现象明显减少。
飙车屡禁不止,公共安全岂能当儿戏
对监管部门来说,飙车屡禁不止,也有“难言之隐”。一些一线交警告诉记者,查处“飙车”存在一定困难。一方面,“飙车”涉嫌刑事犯罪,需要充分的证据,而飙车族一般选择没有监控设备的路段飙车,且多在深夜,难以取证。另一方面,由于参与飙车的车辆性能好、速度快,一旦遇到民警便可能四散逃跑,威胁公共安全。“民警不能驾车追赶,只能通过前方拦截等方式,因此很难抓获。”一位民警说。
飙车构成超速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我国刑法第133条也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飙车不仅违法,而且威胁公共安全。因飙车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不少血淋淋的教训仍历历在目。“飙车应重罚,而现有的诸如罚款、吊销驾驶证和拘役等处罚手段,未免太轻了,起不到震慑作用。”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飙车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负刑事责任。
有专家表示,交管部门还应在飙车高发路段,重点做好布控,加装探头。除在日常时段加强监管外,还应对周末和节假日飙车高发时段重点监控。不少市民呼吁,在飙车高发路段多加装几条减速带,有助于治理飙车。
来源 新华网
(编辑者:w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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