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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城男子酒后坠在建电梯井身亡 家属获赔60余万元

 时间:2014-12-11 08:22:10编辑:arince来源:钢企网
男子酒后到舞厅跳舞,离开舞厅时不慎坠入一酒吧正在施工建设的电梯井中死亡。谁该对男子的意外死亡担责?男子自己、舞厅、酒吧还是施工方?日前,江阴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庭审中,各方互相推诿。法院最终认定该男子、酒

男子酒后到舞厅跳舞,离开舞厅时不慎坠入一酒吧正在施工建设的电梯井中死亡。谁该对男子的意外死亡担责?男子自己、舞厅、酒吧还是施工方?日前,江阴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庭审中,各方互相推诿。法院最终认定该男子、酒吧及施工方对事故发生均有过错,判决酒吧、施工方共同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60余万元。

1

事发

男子误入在建电梯井身亡

今年1月18日晚上,29岁的杨某与车间同事约30余人在江阴某饭店聚餐,席间喝了不少米酒。聚餐结束后,杨某与同事到镇上的舞厅去跳舞。当晚8:15左右,杨某离开舞厅接电话,之后再没回去。晚上8:50,同事跳舞结束打杨某手机,发现手机也已关机。直至第二日凌晨,杨某被发现死在舞厅附近正在安装的电梯基坑中。1月22日,公安机关及医疗单位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居民死亡殡葬证,证明杨某因高处坠落致死。

案件审理中,法官经现场勘察发现,舞厅位于三楼,走道的另一侧正在建造安装从地面到达三楼的观光电梯,杨某的死亡地点就在该电梯的地面基坑中。观光电梯的安装工程由舞厅旁的一家酒吧承包给某冷作加工厂,而该冷作加工厂并无建筑施工与电梯安装的资质。

2 争议

三方推诿,都称自己没过失

事发后,杨某亲属找酒吧、舞厅、施工方索赔,派出所也组织杨某亲属与酒吧多次进行协商调解,但因为双方提出的赔偿数额差距过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3月底,杨某亲属将上述三被告起诉到了江阴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酒吧、冷作加工厂业主陶某、舞厅业主周某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74万余元。然而案件审理中,三方被告均称自己无责任,互相推诿。

酒吧认为,电梯工程已承包给陶某,安全问题应由陶某负责。陶某则表示,当天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用铝塑板挡住了电梯洞口,并且关闭了电梯大厅的门,尽到了安全防范义务。而且现场照明情况良好,有醒目的标志,杨某酒后坠下电梯井,应由其本人承担责任。周某解释说,杨某酒后进入没有灯光的电梯门厅引起死亡,不能排除各种可能性。电梯门厅的房子是酒吧租用的,在该房子里面出了事情跟舞厅没有任何关系。

3 判决

施工方担主责,本人负次责

江阴人民法院经审理最后认为,杨某死亡原因为高处坠落致死,应认定为意外死亡事故。陶某作为电梯工程的施工方,虽然称在施工完毕后用铝塑板挡住了电梯口,并且关闭了电梯大厅的房门,但其在施工过程中,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导致杨某进入施工场所坠落死亡,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酒吧将制作外墙观光电梯、钢结构及土建工程承包给无建筑施工与电梯安装资质的陶某,存在对承揽人选任的过失,应对杨某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杨某对自身的安全有谨慎注意义务,但其在饮酒后进入娱乐场所,又未通过正常通道离开,并从正在施工的电梯口坠落,自身也存在过错,对事故的发生应负一定的责任。法院综合案件实际情况及各方的过错程度,确定由陶某承担70%的责任,酒吧对陶某赔偿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两方共同赔偿杨某亲属60余万元,杨某自负30%的责任。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者:smaller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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