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商贩非法采用工业盐制作卤鸭 后发出忏悔
“对不起常熟的百姓,对不起家人,也对不起自己。”昨天下午,当被告人张某、范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站在常熟法院的法庭上受审时,他们发出了如上忏悔。今年5月,卤鸭店负责人张某贪图便宜,竟从范某那里购买工业盐来浸泡加工卤鸭对外出售。据了解,该案件是2013年5月“两高”发布关于从严惩处食品犯罪的最新司法解释以来,我市审理的首例将工业盐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案件。
今年5月,张某在常熟市区经营的“香港富誉卤鸭店”正式开张,刚开始,张某使用的是小袋包装的海藻盐。然而,过了一段时间后,张某从范某那里,分两次购买了50公斤装的大袋工业盐,用来浸泡卤鸭。与小包装食用盐每公斤四五元价格相比,工业盐一公斤只要一元多。6月10日,常熟市盐务管理局盐政执法人员在常规检查中发现,张某经营的卤鸭店使用的盐有问题,当场查获半成品、成品卤鸭93只和半蛇皮袋工业盐。后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盐业产品质量检验站检验,涉案的工业盐不含碘,亚硝酸盐含量为0.1mg/kg。在确凿证据面前,卤鸭店负责人张某如实承认了从范某处购买了两袋共计100公斤重工业盐并用它来浸泡鸭子的事实。到被执法人员查获时,工业盐还剩54公斤,其余部分都用于浸泡卤鸭,涉及工业盐制作的卤鸭在2000只左右。8月5日,张某和范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在庭审过程中,张某以不清楚自己所购盐为工业盐为由为自己辩解,然而检方当场指出,张某及家人在烧菜做饭时,从不使用大袋包装的盐,
而是使用小包装的食盐,足以证明张
某明明知道工业盐是有毒有害物质,
却要将它用来加工制作卤鸭。
在庭审最后的被告人陈述环节,张某和范某不约而同地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忏悔,并请求法庭从轻判决。鉴于本案事关食品安全,待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
来源:姑苏晚报
(编辑者:smaller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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