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伙苏州盗窃百余次 被警方抓获
技术贼仅凭“一把螺丝刀 一只手电筒”这两样道具,就可以在数秒之内轻轻松松撬开整块车窗玻璃,从而窃取车内财物。近日,虎丘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关于撬车大贼的盗窃案。
小超初中毕业后就一直是一个无业游民,2014年刚过完春节小超就从老家来到苏州找工作,途中遇上了小伙伴阿亮,两人经常聊起有关如何迅速致富的话题。在聊天中小超就提到他听朋友说拿把螺丝刀从车窗侧面接缝处,运用杠杆原理稍一使劲儿,就能很轻松地撬松玻璃,用这一方法也不至于让玻璃粉碎,还能将被撬有裂缝的玻璃整块卸下来,然后人就可以钻进车里翻看有没有值钱物品。年纪尚小的阿亮对这一致富方法听得津津有味,两人相约午夜过后一起出来“轧马路”。
于是,从2014年2月23日开始,一直到4月7日,小超带着未成年的阿亮,只要一没钱花,就大晚上不睡觉一人一只手电筒溜达在苏州各个偏远路段,有时连小区里的车辆也不放过。小超会举起手电筒仔细观察每一辆车里有没有现金、笔记本电脑、香烟等等物品,熟能生巧的他知道,一般本田车和大众车玻璃更易被撬开,偶尔宝马车他也会去尝试,如果车玻璃被卸下后车内报警器响了,只要周围没人他也照样敢钻进去翻,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溜之大吉就可以了。这一个多月里小超一般靠阿亮给自己望风从而作案,有时“小徒弟”阿亮也会主动去偷,两人相互帮忙偷了100多辆车,一旦行动,平均每晚可以搞定4至5辆车。直到4月初陆陆续续有四位车主前来报案,警方才在网吧抓到了小超。
法院经审理认为,2014年2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小超伙同他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多次采用破坏性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23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在第一起盗窃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在第二、三、四起盗窃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但被告人曾因盗窃有过两次刑事处罚,本次犯罪系在取保候审期间再行盗窃,主观恶性较大,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官提醒广大车友,离开自己的爱车时勿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车辆也应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场所或有监控的区域,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安装防盗系统,不要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来源:姑苏晚报
(编辑者:smaller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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