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日,证券时报等媒体报道,杭州市政府5月21日公布的一份大气治污计划中,首次曝光了杭钢的搬迁最后期限,计划要求杭钢2017年底前完成搬迁。
二、澄清说明
针对上述媒体报道,本公司书面函证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杭钢集团回函确认: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了《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计划中提到“2017年年底前,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完成搬迁工作。”杭钢集团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参与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积极做好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杭钢集团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落实省政府相关部署,积极做好城市钢厂迁建前期准备工作。
杭钢迁建项目方案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目前尚未正式上报迁建方案,也没有明确的时间表。杭钢集团尚未接到政府就启动迁建工作的正式通知,杭钢迁建工作目前尚未有实质性进展。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微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迁建工作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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