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改革倒逼央企“退房”
一直以来进度迟缓的房地产央企整合步伐,有望借助“混合所有制”改革而加快。据悉,监管部门近日正委托市场化机构,对央企的“涉房”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待摸清家底之后,将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吸纳社会资本进入,加快部分央企“退房”步伐。
此次摸底的对象主要涵盖涉房央企,内容包括房地产业务的类型、范畴、比重、从事时间、“退房”进展等。
作为国资改革重头戏之一,正在筹建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被寄予厚望。市场预期,上述公司成立后,将掌控央企的资本运营,即“财权”。各级监管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则主要负责管理企业的行政职能,即“事权”。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此前表示,国资委将先从中央企业集团中选取“试点”来进行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并将新组建一批类似“国新公司”的国有投资运营公司。
在这轮改革中,部分“涉房”央企将纳入到试点之中。通过对央企的重新组建,实现业务职能的重新划分,并起到改变现有业务格局的效果。尤其在吸纳社会资本进入过程中,一些央企的房地产业务将有所强化,另一部分央企的房地产业务,则会加速剥离。
此次改革将有清晰的步骤:以投融资和项目建设为目的让国资房企变为混合控股性质;待混合所有制成熟后,参考“淡马锡模式”,演变为纯粹控股性质的股权投资公司或产权运营公司;条件成熟后,彻底实现向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转变;有关部门对上述公司进行重新组建。
伴随上述过程的是央企母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尽管对于上述过程能否顺利进展,业界持有一定的疑问,但中信、中国建筑等公司对上市资产的注入,已证明该路径的可行性。
而实施这一系列改革的前提,正是对央企“家底”的盘点和清算,尤其是“涉房”业务。
2010年和2011年,国资委先后确定了21家获准保留地产业务的央企,并要求其他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业。但由于没有“退房”的具体时间表,加之利益格局复杂、房地产价格连年上涨,使得该过程进展缓慢。
分析人士指出,就房地产行业而言,该项改革无疑有助于加速部分央企剥离房地产业务,同时探索出国资改革的新路径。对于房地产调控,可能也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同时,对于获准保留的部分业务,则有得到强化的可能,国资房企的实力并不会得到削弱。
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者:smaller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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