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不再审批钢铁水泥炼油等产能严重过剩新项目
昨日,烟台市政府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烟台市2015年本)的通知》,明确提出今后烟台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备案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轮胎、炼油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同时,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为此类项目办理土地和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
《通知》还明确列出了烟台市2015年需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企业投资建设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只需进行备案管理。
其中对于百姓普遍关注的房地产市场,《通知》要求今后高档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包括别墅性质的高档住宅及度假村,以及单位面积建筑造价高于当地一般民用住宅、写字楼一倍以上的项目,均需要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芝罘区、莱山区的房地产项目(含旧村改造项目)、市级保障性住房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房地产开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则需要按照隶属关系,由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即可。
尽管《通知》缩小了政府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增强了企业投资的自主权,但也明确提出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
尤其是为加强环境保护力度,环保部门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烟台三家水泥企业通过能源验收
昨天,记者获悉,烟台山水水泥、烟台三菱水泥和栖霞市白洋河水泥等三家水泥企业,于近日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现场认证中以高分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据统计,这三家水泥企业,实现年节约17000多吨标煤。
众所周知,水泥企业是用能耗能大户,仅这三家企业年消耗近100万吨标煤。为了完成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这些企业在有关专家指导下制定与其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能源基准、节能目标、耗降指标,并细化分解到各部门、车间,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相应的管理性、制度性和技术性措施,确保节能目标实现和任务完成,同时采取相应的现代化措施,特别是数字化技术措施,对生产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实时调整,保证用能耗能指标在可控范围内运行,促使节能工作进入规范管理、高效运行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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