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裁定继续对中国输美钢管征收高额“双反”关税
美国两天之内连挥“贸易大棒”,23日裁定继续对中国输美钢管征收高额“双反”关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日宣布,经日落复审,该委员会参与审核的5名委员一致裁定维持中国输美薄壁矩形钢管的反补贴和反倾销令。薄壁矩形钢管属焊接钢管,主要用于饮用水系统、热力系统等。
所谓日落复审,是指征收反补贴或反倾销“双反”关税5年期满之际进行的行政复审。世贸组织规定,任何“双反”关税均应自征收之日或最近一次行政复审之日起的5年内终止,待5年期满,日落复审将裁定是否维持或终止“双反”税令。
2007年,美国发起薄壁矩形钢管案,当时针对中国等四国发起反倾销调查,仅针对中国一国发起反补贴调查。2008年,美国商务部终裁对中国输美薄壁矩形钢管征收“双反”关税,其中反补贴税达2.17%至200.58%,反倾销税达249.12%至264.64%。
美国宣布裁决后,中国商务部曾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指出美方在补贴认定和计算方面存在错误,对案件的裁决明显与美国国内仍然生效的法院判例不符,极大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利益。
23日裁定继续对中国输美薄壁矩形钢管征收高额“双反”关税,系美国两天之内第二次挥舞“贸易大棒”。22日,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中国输美制冷剂征收133.47%至237.33%的高额反倾销税。
此外,今年4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经日落复审,决定维持中国输美圆形焊接碳钢管的反补贴和反倾销令,继续对相关产品征收35.63%至40.05%的反补贴税和73.87%至101.10%的反倾销税。
业内人士对媒体表示,2007年至2008年美国发起一系列贸易救济后,令中国钢管生产企业深受打击,出口美国的钢管数量急剧萎缩,不少涉案企业已被迫放弃美国市场。
针对美方做法,中国商务部多次呼吁美方不要以看似冠冕堂皇但实际带有很强政治背景的措施来实施贸易保护主义;去年12月,中国商务部起诉美方过去数年对中国产品发起的13起反倾销措施,希望通过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美方能及时纠正错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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