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

意见反馈

|

分享到:
资讯首页| 查现货| 视点| 图片| 中厚板行情| 聚焦| 上游| 下游| 快讯| 评述| 专家| 调价
关键词:

朋友圈卖山寨奢侈品26万余 店主被送法庭

 时间:2015-03-07 09:48:59编辑:arince来源:钢企网
打开微信朋友圈,不断被各种“奢侈品”刷屏,相信有此感受的市民绝不在少数。而这些看似高大上的奢侈品大多经不起火眼金睛的辨别,基本都是山寨货。现在,试图通过朋友圈售卖“奢侈品”获利的个

打开微信朋友圈,不断被各种“奢侈品”刷屏,相信有此感受的市民绝不在少数。而这些看似高大上的奢侈品大多经不起火眼金睛的辨别,基本都是山寨货。现在,试图通过朋友圈售卖“奢侈品”获利的个人或商家该注意了。近日,常熟一女子在微信朋友圈售卖名牌假货被送上了法庭,常熟微信售假第一案即将开庭宣判。

创业赚钱,她选择了“朋友圈”售假

“我主要是通过微信朋友圈把假冒奢侈品牌的皮包等销售给朋友或者朋友的朋友。”面对检察机关的审讯,张芳(化名)承认从2012年开始通过微信朋友圈售卖假冒的香奈尔、路易威登、普拉达等奢侈品牌皮包、鞋、皮带、眼镜等“奢侈品”300余件,销售金额26万余元的事实。

今年28岁的张芳中专毕业,在经历了一次并不成功的婚姻后,由于并无一技之长待业在家。为了创业赚钱,在2012年10月张芳经其前夫王某介绍,开始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假冒奢侈品牌的皮包等商品。一开始,这些货品都由前夫王某提供,但随着生意逐渐有了“起色”,张芳已不满足于做前夫的下家。于是在2013年1月,由王某带领并介绍下,张芳在广州某皮具城结识了几个上家,并互留了微信号。就这样,张芳随后通过微信就能收到这几个上家发布的所谓“1:1”的假冒奢侈品信息。接着,张芳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这些假冒奢侈品的销售信息,吸引圈内朋友购买。她按照每件高于成本价两三百元的价格出售,一件所谓“1:1”的假冒奢侈品的价格也就几百元。如有朋友购买,张芳便把钱打给上家,上家发货后,她再通知朋友到约定地点取货。

知假售假,后果很严重

“开始也没想这么多,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法律后果。”其实,区区几百块或上千块就能买到国际大牌奢侈品,无论是张芳这样的卖家,还是她的买家都心知肚明是假货。但看着身边或微信朋友圈里不少人都在做类似的生意,因此也就根本没有考虑过这样的行为有多严重。

2014年3月11号,苏州市常熟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张芳于常熟东门大街开设的“SUN韩国童装”店内当场查获假冒“CHANEL”皮包8个、耳钉15只、戒指4只、胸针2只、项链6条;假冒“Cartier”手表1只;假冒“A·LANGE&SOHNE”手表1只;假冒“LV”皮包3个;假冒“MARCJACOBS”眼镜1副、童鞋1双;假冒“CELINE”包1个。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2012年10月至2014年3月间,张芳从广州市白云皮具城向他人购进假冒世界名牌奢侈品皮具、饰品并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给朋友圈中好友,后又在其经营的童装店内销售,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26万余元。2015年2月26日,经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结束,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常熟微信售假第一案即将开庭宣判

作为本案的主审法官,常熟市法院知识产权庭陆金保法官表示,近年来,假冒奢侈品的身影在人们的视线中频频出现。打开微信、QQ等网络通讯平台,常常会发现大量假冒奢侈品的图片和销售信息。这种隐蔽的销售方式使得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对此类犯罪的打击非常困难。而买家往往在大牌奢侈品低价格的诱惑和虚荣心的作祟下,给了这些不法商家生存的空间。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正常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商标持有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要建立理性健康的消费理念,杜绝违法犯罪现象的滋生。

“这个案件也是在常熟法院立案的第一个微信售假案件。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书,被告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陆金保说。

 

来源  姑苏晚报

(编辑者:wanghui)

相关内容检索: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舞钢现货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舞钢现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今日推荐

10月17日新钢部分产品价格调整信息

  10月17日,新钢对部分产品出厂价格进行...

10月17日江苏连钢建筑钢材价格调整信息

10月17日,江苏连钢对建筑钢材出厂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Powered by 舞钢现货网 Corporation,   © 2010-2015 起风网络 Inc.
Copyright©2010-2013 By 起风网络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