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热议:孩子不满10周岁夫妻能不能协议离婚?
婚姻出了问题,离还是不离?离婚那档子事儿,本来就够纠结了。
民革中央的一条“拟提案”让这事儿更复杂了:“有10周岁以下子女的,夫妻不能协议离婚。”
虽说民革中央出面澄清,正式的提案删去了此内容。但网上余波难平,“吐槽”持续发酵……
最近被这话题刷屏了
孩子不满10周岁夫妻不能协议离婚?
有媒体爆出,民革中央拟提出名为《关于修订完善婚姻法律制度的提案》,其中提到:“有10周岁以下子女的当事人,不适用协议离婚。”
这一说法可不是突发奇想。
据报道,为“打造”这份提案,民革中央去年去了辽宁、天津、广东等省市调研婚姻法律制度实施情况。
调研发现,婚姻登记程序过于简单,离婚门槛低,是现行婚姻法律制度存在的首要问题。现行制度规定,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就可在民政部门即时办理离婚手续。婚姻自由原则被滥用,致使近年来离婚率逐年攀升。
针对这一结果,民革中央“拟提出”,在保护婚姻自由的同时,更需保护当事人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建议有10周岁以下子女的当事人,不适用协议离婚;有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协议离婚前须让未成年子女表达其真实的意愿。
万能的网友怎么看
看了这条新闻,不少人瞬间“凌乱”了。论“初心”,肯定是为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让为人父母的多“掂量”。
可论法理,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就只能对簿公堂“撕破脸”。这一“拟提案”点燃了网友的讨论热情。
“倒”派
这是捆绑婚姻
@韦婉莞:用附加条件捆绑婚姻,只会让更多人不愿走进婚姻或婚内出轨率更高。
@东方来的微风:婚姻法的根本是婚姻自由。嗨!真是任性。
@努力当学霸从名字做起:对婚姻进行约束?万一一方劈腿但孩子未满10周岁怎么办?就两个人这样继续恶心着对方,然后让小孩受罪?
@我想改名还没想好:没有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了,那么多单亲家庭的优秀孩子,以后不会再有了,他们会备受无爱父母的摧残。
“挺”派
专治草率离婚
@跳进你设的局:有一部分人离婚很草率,一句话一件事不如意就离了。这个建议对这部分人是有用。
@秋风冽:父母的频繁争吵会极大地影响孩子成长,单亲家庭一样影响着孩子的成长。为了婚姻还是为了孩子,有效甄别再决定,才是正理。
@禹泽宇:现在的人够自由了吧,个个都不想那么早结婚。变“剩”了就仓促结婚,结婚结烦了又离婚。这是现在一些人的婚姻观念、家庭观念不正的问题。
专家也在聊这事儿
据郑州市民政部门统计,去年,郑州共有28788对夫妻“分道扬镳”,平均每天有79对“同林鸟”变成“分飞燕”。
但给协议离婚加个框框,就能保护这些濒临破碎家庭的孩子利益,还能降低离婚率?
设置缓冲期更有可操作性
很多年轻人离婚带情绪,属冲动型离婚。一般看到他们情绪激动的,家里有未成年孩子的,我们都会主动调解。由专业的婚姻调解人员进行规劝、撮合,成功率还挺高的。
相比硬性规定孩子10周岁以下,不能通过协议途径离婚的方式,设置离婚缓冲期更有可操作性。
郑州市金水区婚姻登记处主任郑建钢:
不管怎么离都该给孩子打个招呼
在婚姻家庭中,保护未成年孩子的利益,要从结婚开始就对婚姻慎重、负责,理性地处理婚姻当中的问题。
不论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都应该给孩子打个招呼,不要“成人失责,孩子承担”,没必要拘泥于哪种办理形式。
河南心理健康研究所副所长赵悦玲:
结婚、离婚享有同等的自由
在法律框架下,结婚、离婚享有同等的自由权利。
这样做,将会增加法院的工作量,浪费离婚双方的时间,甚至还涉及聘请律师等经济压力,不具有可行性。如果婚姻确实破裂,不论协议还是法律程序,都会离婚,起不到保护孩子利益的目的。
河南良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朱国华:
学一个新词儿
离婚熟虑期
实际上,《关于修订完善婚姻法律制度的提案》还建议,修改完善婚姻登记程序,审慎办理离婚登记。建立离婚登记预约制度,设置离婚熟虑期。
“这个建议和我们实际工作中的思考不谋而合。”郑建钢说,之前,他们就向上级部门建议过这种做法。
他设想,可以先通过网络进行离婚手续的“预演”,填写提交一些资料。等一两个月的缓冲期过后,如果还是非离不可,再正式办理离婚手续。
而离婚分居期或称离婚熟虑期,在世界各国都已成为共识。很多国家都是离婚前先分居,给双方留有冷静的时间。
来源 大河网
(编辑者:w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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