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3月起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
从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正式实施,徘徊七年多的不动产登记终于进入实际操作阶段。龙虎网记者了解到,不动产登记将在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西安、济南、青岛、武汉、成都、南京、杭州、宁波、厦门、广州、深圳15个城市提前开展。
看点>>>>
“房产证”将陆续发成“不动产证”
“不动产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因“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这两点是直接与公民利益相关,“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价格,让交易透明化、明确化。
记者掌握的信息显示,“不动产权证”和现在居民手握的“房产证”有差异,“不动产证”的外页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在其右上角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内页内容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以万元/平米为单位)。
“以人查房”条款比重不多
根据《条例》,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都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权利的主体、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内容应记入不动产登记簿。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据悉,该暂行条例全文共分为六章三十五条,内容涉及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此前被视为最大看点的“以人查房”条款,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比重不多,而是强调个人信息不是想查就能查,未经同意也不可以泄露相关信息。
登记程序、法律责任暂无明显改动
条例在登记程序、法律责任方面没有明显改动。但在信息共享方面,条例提出,未来各级不动产信息将统一纳入国土部牵头建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并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这意味着不动产信息将在国土系统内部各级共享。此外,国土、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也应加强彼此之间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的互通共享。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内容包括不动产登记适用对象、执行部门以及登记程序、信息共享和法律责任。条例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和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等均为不动产登记适用对象。
影响>>>>
刺激二手房市场,存量房或将释放
“不动产登记对于房价走势的影响主要还是通过对消费者心理预期的影响表现出来。”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房地产经济专家李恩平表示,房地产市场的成交情况因买卖双方心理预期变化而出现波动是非常明显的,不动产登记推动房产税加速落地,将会令房主加强对异地持有多套住房产生税收成本增加的预期,从而触发市场形成一定规模的抛售现象,对存量房整体形成较强释放效应。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表示:短期内不动产登记并不会使大量房源进入市场,从而拉低成交价格。一些多套房源持有者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将名下部分房源出手,但“抛售”不代表“甩卖”。
难点>>>>
新政登记细节待解
业内表示,在房屋和土地的登记环节统一后,“房地合一”本身没有难度,难度大的是如何计算分摊面积,也就是每个人房本上显示的土地使用权面积。而北京市国土局局长魏成林也表示,平房的土地分摊比较容易计算,但楼房的就较为复杂了,有几种计算分摊的方式,目前还尚在研究。
来源 龙虎网
(编辑者:w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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