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智障男打工期间遭殴打 法院起诉工友
智力残疾的男子跟随他人外出打工,不料在独自归家的途中遭遇人贩子,被拐至黑工厂干活,其间更是遭到了工厂老板的殴打。所幸最后遇到好心人,得以脱险,但他“已是伤痕累累”。此后,这名男子一纸诉状,将带其出去打工的工友起诉到了法院。日前,惠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身体权纠纷案件——经法官调解,原告获得2.3万元补偿。薛晟 唐婷婷 周腾
患有先天性智障的陈明(化名),被评定为智力残疾四级,一直未参加过工作。今年1月,陈父朋友魏斌(化名)几次来到陈家,称要带陈明外出打工。考虑到儿子的情况,陈父一开始就拒绝了,并将儿子智力残疾的情况告诉了魏斌。虽然遭到陈父反对,但魏斌还是几番上门,一再保证不会出事,并写下责任书一份,表示出了任何事情都由其个人承担。
今年2月的一天,魏斌带着陈明等几人一起来到云南一家工厂干活,然而干了没几天活,反应慢的陈明就遭到工厂老板的“嫌弃”。眼见老板和工友们对自己都不加照顾,陈明提出要回家,魏斌便将陈明送至公交车站,给了1200元路费后让其独自回家。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却成了陈明更大的“噩梦”。他坐火车却乘错了方向,手机、钱包被偷,两次被人贩子拐骗至黑工厂干活,因为干活不利索遭到工厂老板的多次殴打。与此同时,陈明家属多方寻找,终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找到了他。陈明“脱险”回到家中后,经治疗诊断为左侧多根肋骨多发性骨折。
诉讼中,陈明要求魏斌赔偿因其过错造成自己遭到不法侵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42928元。日前,在无锡惠山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由魏斌补偿陈明23000元。
对此,法官表示,本案中,陈明系智力残疾人士,其智力发育、适应能力肯定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其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其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对于外出打工一事,陈父虽然表示反对,但却未能有效制止,存在监护过失。而通过对陈明言行举止的判断,加之陈父已明确告知,魏斌应当认识到陈明存在一定的智力障碍,他带陈明外出打工,本身就负有临时的监护看管义务,却让陈明独自一人回家,存有一定的过错。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者:smallerhui)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舞钢现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