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今年高温日少了 高温费还有着落吗?
今年的夏天实在有些“另类”,直到现在,苏城出现的高温日只有6个,与去年同期的30多个高温日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高温天少了,倒让人有了另外一种担忧,说好的高温费还有着落吗?
根据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此外,《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高温费要强制实行,用工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将属违法行为。昨天,记者走访了部分需要露天作业的劳动者,看看他们的高温费有没有因为这个凉夏而变成传说?
■现场走访
各行业不尽相同,有些人声称从来没有拿过
【建筑工人】没有高温费一说
昨天中午,在劳动路与西环路口的一处建筑工地上,工人们陆续出来吃午饭。虽然天气比较凉爽,但是工人们忙了一上午,还是出了一身汗。可想而知,高温天里在工地上干活,肯定汗如雨下。
问起高温费,做泥瓦工的杨师傅说,自己在工地干了6个月,每月拿3000多元的工资,根本没有高温费,也没有发饮料,每人一个大水杯,自己弄点开水喝喝。另一位做木工的胡师傅,在工地干了两个月,也没有拿过高温费。问起其他防暑用品,工人们都说,这两天天气凉爽,工地上并没有提供降温解暑等物品。
【快递员】从来没拿过高温费
27岁的小陆是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每天骑着电动车大街小巷地送快递,车后座的包裹堆得像一座小山。记者看到他时,他正在路上清点包裹。问起高温费,小陆愣了一下,然后感慨了一句,“只听说过高温费,从来没见过高温费长什么样。”
小陆说,自己来自盐城,干快递行业有两年了,从来没拿到过一分钱高温费,更别提今年夏天这么凉快,高温费肯定没影。“公司不发,我们也不敢直接问,只好多送几个包裹赚点饮料钱。”小陆算了一笔账,送一个包裹可以拿8毛钱,一天多送10个,就能买两三瓶饮料了,一个月下来就相当于每月拿了200元高温费。
【小区保安】卖报纸买解暑饮料
在劳动路上的一个小区里,记者遇到两位保安,随口问起高温费。“师傅,你们拿过高温费吗?”一名保安笑了笑,冲记者摇摇手。“我刚来这里上班一年,还没拿到过高温费。”旁边,另外一位保安搭话,“今年夏天热了没几天,公司也就没有提过高温费的事,连解暑的饮料都没有发。”
“之前,公司拿来一堆旧报纸,让我们自己卖了钱去买水喝,可是根本不够。”说起这事,两个保安直摇头。
【环卫工】每月200元按时发放
个子不高,身穿荧光色的环卫服,一只簸箕,一把钳子,环卫工赵师傅正在劳动路上清理草丛中的垃圾。问起有没有拿到高温费,赵师傅的脸上笑开了花,“有的有的,一个月200块,每个月按时发了。”赵师傅来自河南,来苏州已经十几年了,一直干环卫工作,每年都能拿到高温费。不但如此,单位在高温天里还会给每人发一箱饮料解暑,这让赵师傅十分满意。
【停车收费员】有高温费,还有酸梅汤
叶师傅是三香路上的一名停车收费管理员。由于停车收费需要有人一直坐在路边看守,大热天,管理员只能在路边的树荫或临时搭建的遮阳棚下休息。“今年夏天还不算热,去年热得受不了。”叶师傅告诉记者,干这行五六年了,年年都有高温费拿。“不仅有高温费,还有酸梅汤。”
■奇葩理由
饮料抵了高温费;保安有,保洁员却没有
说起高温费,引来很多吐槽,细细看来,一些不发高温费的理由真够奇葩的。
舒女士的朋友在园区一家装饰工程公司上班,平时需要联系客户维护关系,还要定期去工地监督装修进度,因此一天中总有半天在外面到处跑,即使高温天也不例外。“严格算起来,也算室外工作者。”但是,公司今年一点发高温费的迹象都没有,舒女士帮忙打听了一下,公司给出的理由竟然是,“今年夏天不热,高温费不用发。”
市民王先生是留园路上一家饭店的员工,公司关于发放高温费的做法让他很郁闷。“高温那几天,公司给每人发了饮料,以此代替高温费。”王先生纳闷,高温费是强制发放的,怎么可以用饮料代替?
李女士在甪直镇的一别墅小区当保洁员,往年从6月份开始就可以每月拿200元的高温费,今年却变了样。“由于保安在室外待的时间比保洁员长,物业公司出了新规定,今年的高温费只发保安,不发保洁员,太气人了。”记者了解到,劳动监察部门接到投诉后,与该小区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最终,物业公司承诺,保洁人员也将同样享受高温补贴,按时发放高温费。
市民姚先生则遇到了一位”抠门“老板,在车间和仓库里安装了温度计,并每天记录温度,根据测量出的温度来决定是否发放高温费。
■吃哑巴亏
没发高温费,大多数人“敢怒不敢言”
按照相关规定,高温费要强制实行,用工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属违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高温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多数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不支付高温费一事,大都持有“敢怒不敢言”的态度,即便是敢于投诉也往往选择匿名。
在高新区一家工厂上班的姚先生,举报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然而,当劳动保障部门联系他询问具体情况时,他竟矢口否认自己是举报者。
至于宁吃“哑巴亏”的原因,记者采访了多位市民。让人惊讶的是,几乎所有人都表示,由于怕与单位闹得不愉快或怕丢工作,宁可自己吃亏,也不太愿意举报。
江苏正盛律师事务所刘军律师称,针对高温费,劳动者难以打破沉默的情况确实很普遍,最主要的原因是在双方关系的博弈中,劳动者相比较而言属于弱势群体。对此,刘军建议,劳动者可以选择匿名举报,劳动部门有义务为举报者保密。
■专家说法
属强制规定拒不发放将被处罚
在传统观念里,高温费是企业福利的一种,靠老板的“良心”来决定是否发放。但是,去年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应当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岗位津贴。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这就意味着,高温费不再是一项福利,是强制性的规定,单位拒不发放,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那么,高温费究竟能拿多少?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目前的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高温费不针对岗位有区别,只看是否符合条款中规定的条件。”该工作人员表示,用人单位不应按照室内、室外岗位的不同来区别发放高温费,即使是室内工作,如果采取有效措施无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仍应正常发放高温费。
另外,发饮料也不能代替高温费。根据规定,用人单位除应当向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外,还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冲抵高温津贴。
来源 姑苏晚报
(编辑者:w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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