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银行监管首创负责人签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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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5-15 09:16:16编辑:arince来源:钢企网
5月14日,自贸区银行迎来了首份较为完整的银行业监管基本框架。为确保自贸区里的银行守住风险底线,一些前所未有的严苛条文也浮出水面,比如董事会将承担最终责任,不仅如此,负责人签字制度,在银行监管制度中也属于
5月14日,自贸区银行迎来了首份较为完整的银行业监管基本框架。为确保自贸区里的银行守住风险底线,一些前所未有的严苛条文也浮出水面,比如董事会将承担最终责任,不仅如此,负责人签字制度,在银行监管制度中也属于一项首创。
事实上,在自贸区业务开展的过程中,监管机构将事前的风险防范工作转交给了商业银行。按照此次下发的文件,商业银行董事会应承担自贸试验区业务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不仅如此,还要求商业银行建立自贸试验区业务事前风险评估机制,明确界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等部门的评估职责,并由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每项评估结果签章确认,以确保在业务开办前已充分了解其各类风险并具备足够的风险管控能力。尤其是其中的负责人签字制度,在银行监管制度中也属于一项首创。
虽然决策权在总行,但银监局还是对于发展自贸区业务提出了多项窗口指导措施。要求在上海地区开展自贸试验区业务的商业银行应取得其总行对自贸试验区业务管理的全力支持,确保政策流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能够全面覆盖自贸试验区业务,提高自我约束的能力。此外,商业银行总行宜通过专门的归口管理机构对自贸试验区业务创新和风险管理进行协调和管理,确保总行管理政策得到一致性贯彻并及时反馈自贸试验区业务风险信息。商业银行还应对自贸试验区业务适度授权,既要体现风险管控,又要鼓励创新。
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者:smaller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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