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教育局: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提早到校
4月24日,无锡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合理安排中小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任何学校、教师均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提早到校,学生在规定上课时间前到校,不视作迟到。
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呼声。近年来,无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广大中小学校持续推进“减负”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其中少数学校、教师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提早到校,影响学生正常休息,甚至带来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各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总量的规定,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在校集中学习时间”指上午、下午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包括早读、上课、升旗仪式、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广播操、眼保健操、班会课、自习课等。凡以班级、年级等名义要求或组织的在校学习活动,均视为学校行为,计入在校集中学习时间总量。
此外,任何学校、教师均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提早到校。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一般应在8时15分以后(其中低年级可适当推迟),初中一般应在7时45分以后,高中一般应在7时30分以后,冬季上课时间可适当推迟。在规定上课时间前,学校、教师不得安排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学生在规定上课时间前到校,不视作迟到。寄宿制学校作息时间根据省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精神合理安排。
来源 无锡新传媒
(编辑者:w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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