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先进操作法管理办法》出台
让立足岗位创新创造的产线工人“名利双收”
公司《职工先进操作法管理办法》出台
继推出全员合理化建议活动、创建职工“创新工作室”活动之后,公司为岗位工人创新创造、成长成才再次搭建新平台。10月28日,《职工先进操作法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对评审通过的职工先进操作法,将采取以先进操作法创造者的名字加操作内容的方式来命名,颁发荣誉证书,并根据其所创效益情况给予3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
公司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抓技术、设备的副总经理和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司职工先进操作法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了职工先进操作法评审工作组,组长由公司主抓技术和设备的副总经理担任,组员包括了公司各专业的专家。分为炼铁、炼钢、轧钢、电气、机械、能源动力、IT及自动化和其它等8个专业评审小组,负责先进操作法的评审工作。
《办法》规定了申报先进操作法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先进操作法是指一线岗位工人或集体在生产实践中,经总结、提炼形成的具有独创性、先进性、实效性和推广价值的操作方法。先进操作法必须具有原创性,在本岗位或同类操作岗位属首创。先进操作法必须具有先进性,在同工序、同岗位(工种)的操作方法中处于领先地位,简单易行,便于操作。先进操作法必须具有实效性,对提高本单位经济技术指标、降低能耗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可观。先进操作法必须具有可推广性,在公司相关产线(或岗位)有较强推广意义。先进操作法必须具有安全性,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公司先进操作法分为市级以上、公司级和厂(部)级三级。一线工人可随时申报公司级先进操作法,公司于每年10月份组织评审。
《办法》还指出,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公司将推荐参加上级先进操作法的评选。对申报至公司未通过评审和进行命名的先进操作法,主创人员所在二级单位应根据其对生产的贡献大小和创效情况进行厂级命名表彰,并参照公司奖励标准适当给予主创人员一次性奖励。
一炼钢连铸车间浇钢作业师白彦明说:“《职工先进操作法管理办法》出台,充分体现了公司对一线职工的激励和支持,我们将以此为动力,立足岗位,勤奋学习,提高素质,潜心钻研,主动作为,为舞钢品种质量的巩固提升尽职尽责,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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