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

意见反馈

|

分享到:
资讯首页| 查现货| 视点| 图片| 中厚板行情| 聚焦| 上游| 下游| 快讯| 评述| 专家| 调价
关键词:

撞死女儿 妻子怒将丈夫告上庭

 时间:2015-04-28 08:15:09编辑:arince来源:钢企网
丈夫在自家门口开车时不慎将女儿撞死,妻子将其和车辆所有人、保险公司等一起告上法庭,这一悲情诉讼即将在吴江法院开庭。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这起集侵权人与被侵权人双重身份于一身的机动车交通事

丈夫在自家门口开车时不慎将女儿撞死,妻子将其和车辆所有人、保险公司等一起告上法庭,这一悲情诉讼即将在吴江法院开庭。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这起集侵权人与被侵权人双重身份于一身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不日将公开开庭审理。

施某是一家纺织厂的员工,去年11月12日傍晚,他驾驶单位的小车回家,在将车驶入自家院内时,未注意到6岁的女儿小文已经放学,就在院门的一侧,车辆行驶的速度虽然不快,但还是将小文撞倒在地。虽然及时将孩子送医院抢救,但小文还是不幸于当日死亡。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后认为,事发时小文所处状态无法查实,无法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由于在理赔时与保险公司意见不一致,按理应由小文的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提起诉讼,但小文的父亲就是本案的肇事者侵权人,按照侵权人不能在事故中受益的原则不能作为原告,那么只有小文的母亲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在诉状中,小文的母亲要求肇事方,也就是其丈夫和车辆所有人、以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76万余元。

承办法官称,侵权人与被侵权人身份集于一身的案件并不多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将重点围绕事故责任的认定展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各方当事人在本起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

 

来源   新华网

(编辑者:wanghui)

相关内容检索: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舞钢现货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舞钢现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今日推荐

10月17日新钢部分产品价格调整信息

  10月17日,新钢对部分产品出厂价格进行...

10月17日江苏连钢建筑钢材价格调整信息

10月17日,江苏连钢对建筑钢材出厂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Powered by 舞钢现货网 Corporation,   © 2010-2015 起风网络 Inc.
Copyright©2010-2013 By 起风网络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