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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可操作性低 网购退货规则亟待细化

 时间:2014-04-28 07:58:50编辑:arince来源:钢企网
网上购物,收到货后不满意在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今年3月15日,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出现的这项规定,被不少网购族视为一大利好。然而,新法实施一月多后,记者却在调查中发现,这一规定只是“看上去很美

网上购物,收到货后不满意在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今年3月15日,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出现的这项规定,被不少网购族视为一大利好。然而,新法实施一月多后,记者却在调查中发现,这一规定只是“看上去很美”。

案例:商品完好还是包装完好

市民邓先生4月初在某电商平台上的一家商户购买了一台手机。收到货后,邓先生发现手机有被人使用过的痕迹,便据此向商家提出退货。可商家态度十分坚决,认为邓先生已经将手机拆封,使用痕迹可能是他自己造成,提出“退货必须要提供收货时的相关证据”。

“法律规定可以7日内无理由退货,可是不拆封怎么鉴别产品是否有质量问题?”邓先生又找到电商平台的客服人员,对方的回答仍然是:商品必须是在完好的状态下才能退货,包装、附件、发票等都属于商品的一部分,一旦拆封即视为商品不再完好,这种情况不适用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观点:网购退货规则亟待细化

“法律规定了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可商品完好是否包括商品包装完好?法规未作任何界定,导致消费者在退货时困难重重。”上海申达律师事务所高明月律师认为,新消法的本意是给予消费者网购后悔权,但从法律制定的角度来说,条文中对不可退货的例外商品列得过多,以至于在实际中缺乏可操作性。

他认为,破解这一难题亟需相关部门尽快对“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这一条款进行细化,“如果把解释权全部交给电商网站,那必然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来源  文汇报

(编辑者:w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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