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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印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

 时间:2015-04-18 08:19:56编辑:arince来源:我的钢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738号江西、湖北、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5]738号

江西、湖北、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对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中部地区全面崛起、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江西、湖北、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5〕62号)精神,提高认识、紧密合作、扎实工作,共同推动《规划》的落实,努力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重要支撑、全国经济新增长极和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城市群。

二、请江西、湖北、湖南省人民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定期会商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依法落实《规划》明确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指导和帮助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四、我委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适时会同江西、湖北、湖南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4月13日

附件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

2015年4月

前言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规划范围包括: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黄冈市、孝感市、咸宁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益阳市、常德市、衡阳市、娄底市,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鹰潭市、新余市、宜春市、萍乡市、上饶市及抚州市、吉安市的部分县(区),国土面积约31.7万平方公里,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

万亿元,年末总人口1.21亿人,分别约占全国的3.3%、8.8%、8.8%。长江中游城市群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

为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加快将长江流域打造成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43号)关于“鼓励和支持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城市群开展战略合作,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有关要求,编制本规划,用于指导和推进今后一个时期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联动与一体化发展。规划期为2015—2020年,远期展望到2030年。

第一章

发展背景

第一节

合作发展基础历史渊源深厚。长江中游城市群山水相连、人文相亲,自古以来就有着特殊的文化渊源,经贸往来非常密切,具有发展成为跨区域特大型城市群的深厚基础。

交通条件优越。该城市群临江达海,经济腹地广阔,拥有一批现代化港口群、区域枢纽机场以及铁路、公路交通干线,基本形成了密集的立体化交通网络,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在全国综合交通网络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经济实力较强。该城市群人口众多、资源丰富,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优势明显,工业门类较为齐全,形成了以装备制造、汽车及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航空、冶金、石油化工、家电等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迅速。

城镇化基础良好。以武汉、长沙、南昌为中心的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发展迅速,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生态环境容量较大,城乡区域发展趋于协调,2014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55%。

合作交流密切。目前区域内跨省交流合作平台已达30多个,自2012年初签订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基础设施、产业、市场、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合作迅速展开,各省会城市先后签署了《武汉共识》、《长沙宣言》等协议,咸(宁)岳(阳)九(江)小三角、九江与黄冈跨江跨区合作开发、新(余)宜(春)萍(乡)与长株潭合作等重点地区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随着国家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谋划区域发展新棋局、推动经济增长空间从沿海向沿江内陆拓展,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了强大动力与有力保障,也为长江中游城市群提升开发开放水平、增强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创造了良好条件,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比较优势和内需潜力将得以充分发挥,在全国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同时也要看到,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制还有待完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不尽合理,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任重道远。

第三节

重要意义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我国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大背景下,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有利于跨区域整合优化资源要素,探索城市群合作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模式,培育形成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引领和带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有利于深化长江流域经济合作和开放开发,形成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协同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有利于共同保护长江水资源水环境,促进人水和谐、绿色发展,引领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以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有利于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使城乡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推动完善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共建共享的一体化发展机制,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着力推进城乡、产业、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公共服务“五个协同发展”,积极探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转型发展、合作发展新路径和新模式,努力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重要支撑、全国经济新增长极和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城市群。

第二节

基本原则

顺应规律,因势利导。遵循城镇化和城市群发展客观规律,统筹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源要素高效流动和优化配置,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和协调作用,打破行政壁垒,优化城镇空间格局,促进城市群健康有序发展。

优势互补,开放合作。发挥各地资源要素禀赋比较优势,促进特色化、差异化发展,积极探索重大项目、平台共建和利益共享机制,深化向东、向西开放,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合作,打造内陆开放高地。

生态优先,永续发展。进一步强化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开发管控,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走“两型”发展道路,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

创新驱动,转型升级。面向城市和区域转型发展需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打通从科技强到经济强、城市强、区域强的通道,探索城市创新驱动发展新模式,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统筹推进,重点突破。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规划引领,全面推进城乡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和公共服务等对接合作,以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为突破口,不断深化改革,支持

先行先试,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中部特点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第三节

战略定位

中国经济新增长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壮大先进制造业,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把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的现代产业基地和全国重要创新基地,提升城市群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打造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支撑,带

动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构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

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不断完善城市群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城市群集约集聚发展,调整城镇行政区设置,优化城市空间形态和空间布局,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转移就业和人口集聚相统一,建设与山脉水系相融合的宜居宜业城市,打造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典范,促进城乡融合互动,推动建立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模式。

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以长江黄金水道和重要交通通道为纽带,依托中心城市和产业基地,畅通内外联系,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地区合作互动,构建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和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平台,深化全球合作和国际交流,打造内陆地区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合作的先行示范区。

“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加快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管理模式,建立跨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联动机制,扩大绿色生态空间,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生态型城市群,为全国“两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积累新经验、提供典型示范。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2020年,长江中游城市群整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全面对接联网,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分工合作的产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城镇体系更加完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城乡统筹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市场一体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开放型经济向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迈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水平稳步提升,社会就业更加充分,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到2030年,稳步走上科学发展道路,现代市场体系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开放开发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区域发展格局更加优化,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城乡生活和谐宜人,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和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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