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的地方财政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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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8-31 10:33:00编辑:arince来源:中国钢铁新闻网
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制度供给是个非常复杂的命题,包括准确识别制度供给的需求、确定制度供给的目标、熟悉新制度运行的关键环节、效果评估以及适当修正等多个方面,是一个人类基于理性进行主动“建
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制度供给是个非常复杂的命题,包括准确识别制度供给的需求、确定制度供给的目标、熟悉新制度运行的关键环节、效果评估以及适当修正等多个方面,是一个人类基于理性进行主动“建构”的系统工程,殊为不易。
启动于2012年、将于2015年全面完成的“营改增”正在成为上述制度供给的试金石,可以印照制度供给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当然也可以使我们全方位地观察思考营改增后地方财政的出路与走向。首先,“营改增”为重新构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体系创造出了需求。这主要是因为“营改增”本身是一个具有减税效应的改革,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过一个材料,说2013年“营改增”减税达到1400亿左右,估计到2015年“营改增”全面完成以后,减税效果会更加明显。更重要的是,营业税是当前地方财政的主力税种,一般情况下要占到本级收入三分之一以上,虽然在改革期间,营改增部分的收入暂不进入分享,但是营改增一旦全面完成、进入增值税体系以后,就没有可能再单独拿出一块不参加现在的分享体制,势必以后还是要进入分享。两相夹击之下,对地方财政的影响就十分剧烈,这就提出了重新构建地方财政收入体系这一制度供给命题。
“营改增”后的地方财政收入体系建设需要设定一个总目标,以作为相应制度供给的指南与路引。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基本原则是“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这个原则清晰易懂,可获得各方面改革共识的“最大公约数”。但是,这一表述停留在地方政府的“事”与“权”之间要相应匹配的层次上,而并没有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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