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推进2.6万亿国资分类改革 重钢等属商业一类
面对2.6万亿元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资产总额,经济发展势头在全国拔尖的重庆,将如何一步步推进改革?
5月9日下午,重庆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此做出进一步的规划。
根据《通知》,将由重庆市国资委、两江新区管委会监管的40户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划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具体来说,将商业类进一步分为商业一类和二类。其中一类的要求是“完全市场化运作,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这意味着,这些企业中如有明显产能过剩、竞争力不足的企业,将提速去产能。
重庆市社科院财政金融研究所所长邓涛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对国企进行分类管理,可以淡化部分领域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从而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多省市出台分类细则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在国资委去年9月初出台《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后,包括重庆、四川、浙江等多地均已出台了落地性质文件。
其中,重庆的国资改革引人瞩目。
“十二五”期间,重庆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从1.7万亿增加到4.5万亿元,其中,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资产总额从1.2万亿元增加到2.6万亿。
邓涛称,通过对重点的40家企业进行划分,可以看出重庆国企未来的布局路线图,“重庆此次将40户重庆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将明确这些企业未来的发力重点。如商业类将充分追求盈利性,同时国有资本将让位于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而公益类则规定了这些国企在未来的发展中,考核的重点将是社会职责的履行程度。”
除重庆外,目前四川、内蒙古、浙江、江西、福建等多个省市均出台了地方版的分类意见。尽管分类名称不尽相同,但主要的方式是将国企的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进行区分。
如湖北省将18家省属企业按照商业类国有企业和特殊功能类国有企业两大类别,其中商业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的是经济效益。
浙江省近日出台《关于明确省属企业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监管的意见》,也将19家省属企业划分为功能类和竞争类,并将对其实施分类监管。其中,功能类企业主要是指主业属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承担重大专项任务或特定功能的企业。而竞争类企业则主要指主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业务上不承担特定功能,不具有资源、客户或市场上的特殊性,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商业化运作的的企业。
邓涛认为,对国企进行功能分类后,必然牵涉国企的内部分拆与重组,“很多国企在多元化过程中业务庞杂,功能交叉性强,在结构改革中可能面临重新洗牌,发展目标要调整。如在重庆城投,地产集团旗下均有房地产子公司,被划为公益类后,这些充分市场竞争类的职能,在未来或将被剥离。”
值得注意的是,在分类管理后,对于国企高管的薪酬或亦将进行划分。如公益类国企有保障民生的作用,不具有竞争性,或对薪酬有所限制;而进入市场的商业类国企,高管薪水则有望和市场类企业持平。
商业一类市场化运作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在划分后,未来上述40户国企在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等方面将出现较大差别。
其中,被划分为商业一类的国企有16户,其共同点是主营业务处于充分竞争领域,如汽车、钢铁、纺织等,要求是“完全市场化运作,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在被划入的企业中,包括了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重庆钢铁亏损额约60亿元,在被划分为商业一类后,重庆钢铁如何阐释“优胜劣汰、有序进退”的政策,或将是重庆未来国企改革的重点。
同时,在商业一类企业中,对国有资本的作用也做出了两方面规定,即主要目标是“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意味着“盈利能力”将是划分到该类别的国企的重点考察点。
第二是对于国有资本的股权占比做出了规定:“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或完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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