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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取消晚婚假规定 婚假仍为10天

 时间:2016-03-25 16:46:34编辑:arince来源:钢企网
今日上午,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6次会议,审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草案取消了此前的晚婚假规定,并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rdquo

今日上午,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6次会议,审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草案取消了此前的晚婚假规定,并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也就是说,本次北京市计生条例修订后,婚假仍为10天。

产假方面,保留了此前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规定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同时,增加了一款内容,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照此计算,本次北京市计生条例修订后,女职工产假在原来的128天外,还可弹性增加1至3个月,最长可达7个月。

 

来源  新民晚报

(编辑者:w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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