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需基本面并不支持钢铁煤炭价格的大幅度上涨
11月23日下午,山西焦煤集团与河钢、首钢、鞍钢、宝钢、马钢、华菱钢六大钢铁集团在京签订了2017年炼焦煤中长期合同。这是继前期神华、中煤能源与五大电力集团签订动力煤中长期合同后又一领域的重大突破。七家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出席签约仪式,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同志表示,国家鼓励支持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对于签订中长期合同并诚信履约的企业,有关方面将在运力上予以优先保障,在安排先进产能释放时予以倾斜;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的,将予以积极协调,尽量减轻煤钢双方损失;将加强相关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营造合同执行的良好社会环境。
钢铁煤炭行业近年来同受产能严重过剩影响。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采取了一系列支持行业脱困发展的措施,随着去产能工作进度的加快和政策措施效果的不断显现,两个行业经营状况实现明显好转。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钢铁煤炭出现价格过快上涨的情况,但目前的供需基本面并不支持钢铁煤炭价格的大幅度上涨。双方此时签订中长期合同,表明了对市场走势的理性判断,表明企业更加注重中长期战略性利益,通过沟通和协商,实现互利共赢。
从国际经验看,大宗物资交易采取中长期合同是通行做法。电煤和炼焦煤中长期合同的签订,一方面实现了与国际大宗物资交易规则的实质性接轨,同时也有利于上下游企业生产组织,减少供需波动,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优化运力配置,减少运输资源浪费;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实施去产能;有利于降低企业和社会成本,提高整体经济效益,实现煤钢运多赢局面。对于改善当前煤炭市场秩序,引导更多煤炭企业和用户尽快签订中长期合同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中长期合同的关键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合理的条款设计。此次双方商定了“基准价加级差”的灵活定价方式,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对数量大、运距远、还款快的客户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其中,基准价比较充分的反映了煤矿的生产成本和用户的承受能力,兼顾了双方利益诉求,可以有效减少分歧矛盾,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企业自愿加政府有关部门、运输企业积极推动、大力支持,此次中长期合同有望得到较好执行,有力促进煤炭市场稳定供应和经济平稳运行。
(编辑者:zhuxj)
- 钢企转型发展最新动态_行业观点_钢材现货网
- 江苏永钢5.2兆瓦熔盐储能调峰项目顺利投产_行业观点_钢材现货网
- 中冶京诚河北华西3800mm特种钢宽厚板项目热试成功_行业观点_钢材
- 唐山港口进口铁矿主流品种价格偏弱运行_行业观点_钢材现货网
- 商务部:正与有关方面一道,抓紧制定明年“两新”相关政策_行业观
- 31省份1-11月进出口排行榜出炉,26省出口正增长_行业观点_钢材现
- 国家能源局:1-11月全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同比增46.7%_行业观点
- 中钢协:2024年11月会员企业环保情况_行业观点_钢材现货网
- 钢材下游周报:11月汽车家电造船产量及出口数据出炉_行业观点_钢
- 美国11月PCE通胀全线低于预期,放缓降息步伐担忧有所缓解_行业观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舞钢现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