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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整改的企业将追究法律责任

 时间:2016-08-30 15:59:07编辑:arince来源:钢企网
  新华社郑州8月28日电(记者宋晓东)河南省政府28日对50家大气环境污染企业单位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近期,河南省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查处了一批

  新华社郑州8月28日电(记者宋晓东)河南省政府28日对50家大气环境污染企业单位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近期,河南省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查处了一批环境污染违法违规企业,大气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但仍有一些企业、单位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等待观望现象,一些企业治理项目进展缓慢。为此,河南省政府对50家工业污染防治进展缓慢、偷排超排严重、环境安全风险大的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治理,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河南省环保厅厅长李和平介绍,此次约谈限期整改的企业单位包括:河南省隆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22家未经环评审批擅自生产的企业,龙昊玻璃有限公司等15家违法超标排放屡禁不止的排污企业,中原大化集团等13家污染防治重点项目进展缓慢的企业。其中,依法实行停产整改企业26家,拆除设施或取缔企业单位9家,累计罚款993万元,多地大量“小散乱差”企业被关闭取缔。信阳市罗山县政府因未尽督促整改责任,导致14家污染企业未采取任何污染治理措施,罗山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被要求作出检讨发言。

  此次约谈后,相关单位、企业需提交整改计划,河南省环保部门将组织抽查复核,对整改落实和处理不到位的地方和企业将严肃进行倒查问责。河南省副省长许甘露表示,一些企业严重违规排污无异于撒毒害命,必须立即停止,对于拒不整改继续直排、超排、偷排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企业及法人代表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绝不姑息。

(编辑者:zhu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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