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集团与山西焦煤集团、太原铁路局签订煤炭产运需三方合同
2月8日,从山西太原传来消息,本钢集团与山西焦煤集团、太原铁路局共同签订了2017年煤炭产运需三方铁路运输合同。合同明确了年度运输互保协议运量、三方权利与义务,细化了违约承担的经济责任。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记者从采购中心采访了解到,昨日上午, 2017年山西煤炭铁路直达运输产运需三方合同签约仪式在太原铁路局举行,采购中心相关领导代表本钢集团出席签约仪式。本钢集团、山东钢铁集团、鞍钢集团、马鞍山钢铁集团、沙钢集团与山西焦煤集团、太原铁路局等相关企业负责人共同见证合同签订。
据了解,此次合同签订是铁路总公司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深化铁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努力提高运输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也标志着煤炭、铁路、钢铁行业产运需三方战略合作融合发展实现新的突破,对于保障钢铁行业稳定供应、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与以往相比,此次合同在签订中明确了年度运输互保协议运量、三方权利与义务,特别是细化了违约承担的经济责任,大大增加了协议的约束力,有效促进了煤炭和钢铁行业运联动保均衡生产的机制建设。
据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场监督和公共服务 保障煤炭中长协合同履行的意见》,铁路部门本着诚实守信、互惠共赢的原则,组织煤炭、钢铁行业、运输系统各大企业进行产运需三方对接,大力推进煤炭中长期铁路运输合同的签约履约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运输能力保障,促进三方建立长期、诚信战略合作共赢关系。
另外,据了解,按此合同发运,可确保山西高硫焦煤和肥焦煤全年供货量,有利于提高焦炭质量和降低配煤成本。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舞钢现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