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集团公司兑现风险抵押
背负着上年度巨额亏损压力的酒钢,2016年,破釜沉舟,在酒钢集团内部经营类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副职,以及少数核心关键人员中实行经营目标责任风险抵押激励办法,全面落实经营权责。春节前夕,酒钢集团公司全面兑现风险抵押,最高兑付100万元,最低0元。
2016年,在风险抵押激励办法的引导下,酒钢21家与集团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风险抵押责任书的单位负责人,创新思路,深化改革,层层落实责任,较好地完成了目标责任。年终,有20家单位完成或超额完成抵押利润目标。在各单位的效益贡献下,全年酒钢集团扭亏为盈,实现盈利20.3亿元。
根据责任书约定,集团公司近日对完成经营目标的20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兑现风险抵押激励收益。其中,宏兴股份主要负责人兑现100万元,东兴铝业、能源中心主要负责人兑现80万元,物流中心、润源公司、财务公司等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兑现30万元,筑诚咨询、冶建公司、宏丰公司等9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兑现20万元。紫轩酒业公司、祁牧乳业公司总经理按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约定,利润超额完成部分实施提成,分别兑现绩效工资37.6万元、27.1万元。西部重工主要负责人因为未完成风险抵押目标,风险抵押激励收益为0,风险抵押金归酒钢集团所有。
2017年,集团公司继续推行风险抵押激励政策,抵押激励对象不变,抵押标准执行2016年标准,指标设置为集团下达的利润目标。完成风险抵押目标,给予与风险抵押金的等额激励;未完成目标,风险抵押金归集团公司所有。目标责任和风险抵押收益已通过签订风险抵押目标责任书的方式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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