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改革先行 打造价值创造型总部
近日,宝钢集团钢铁业发展中心、服务业发展中心、金融业发展中心、不动产业发展中心等相继挂牌,拉开了宝钢集团总部改革的帷幕。这标志着宝钢深化改革迈开步伐:总部改革先行,打造价值创造型总部,逐步形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核心能力。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有关配套文件的要求,从国家战略、宝钢改革发展的要求出发,今年3月,宝钢出台了《宝钢集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以积极稳妥、系统有序推进宝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根据宝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总部改革先行,逐步形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核心能力。
总部改革以本轮国企改革为契机,以2009年总部改革为基础,以满足集团公司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方向发展的需要为目的,强化资本投资运营业务功能,实现从管控型总部向以资本投资运营为主的价值创造型总部转变。总部改革后将形成业务部门、职能部门、服务部门和党群部门四类部门格局,分别承担不同功能定位。其中,针对产权、资金、不动产等运作对象,设立四个业务中心,即钢铁业发展中心、服务业发展中心、金融业发展中心、不动产业发展中心,分别承担钢铁及相关制造板块、钢铁及相关服务板块、金融板块的资本投资运营和功能,负责集团公司不动产资产的整合、开发及运营。各业务中心对资产总量、结构和效率负责,推进资本投资项目的“投、融、管、退”。四个业务中心是总部的业务部门。业务部门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化运作,推进实施资本运营;通过扮演积极股东角色,规范子公司法人治理。
为支撑业务部门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对总部职能部门进行了调整,新设科技创新部,组建宝钢设计院。原经营财务部、运营改善部、资本运营部、经济管理研究院分别更名为财务部、公司治理部、投资管理部、经济与规划研究院。调整后的职能部门承担三大功能:一是完善集团管理制度体系,二是支撑业务部门开展工作,三是履行子公司管控职责。服务部门定位为各类专业服务的提供者,同时逐步转变运作方式,走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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