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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特钢债权申报700亿 多家央企有意参与重整投资

 时间:2016-12-06 08:35:22编辑:arince来源:我的钢铁
截至11月20日,东北特钢及旗下大连特钢、大连高合金棒线材三家企业共接受债权申报约700亿元。有多家有实力的央企、上市公司等来东北特钢考察,并表示出参与重整及投资意向。“从东北特钢的债务规模及产品定位

截至11月20日,东北特钢及旗下大连特钢、大连高合金棒线材三家企业共接受债权申报约700亿元。有多家有实力的央企、上市公司等来东北特钢考察,并表示出参与重整及投资意向。“从东北特钢的债务规模及产品定位来分析,未来由央企接盘的可能性较大。”

2016年钢铁行业去产能攻击战即将顺利收官,备受关注的东北特钢破产重整案也传来新的进展。10月10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债权申报工作目前告一段落。截止11月20日,东北特钢及旗下大连特钢、大连高合金棒线材三家企业共接受债权申报约700亿元。

新华社报道称,有多家有实力的央企、上市公司等来东北特钢考察,并表示出参与重整及投资意向。一位资深钢铁行业人士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东北特钢的债务规模及产品定位来分析,未来由央企接盘的可能性较大,民营企业恐怕不太可能。”

三企业接受债权申报700亿

进入12月,备受钢铁行业关注的东北特钢破产重整又有了新的进展。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12月1日上午在大连召开。而东北特钢旗下2家独立法人——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特钢”)和大连高合金棒线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合金棒线材”)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则分别在12月1日下午和12月2日上午召开。

据新华社消息,目前东北特钢集团破产重整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债权申报已经截止,有关方面正在进行债务认定、清产核资以及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工作,企业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受2014年底以来的钢铁市场寒冬冲击,加上长期以来债务负担拖累,东北特钢自今年3月28日起连续出现企业债券违约。至今年9月底,累计发生9次债务违约,违约金额58亿元。由于无法再通过发债或贷款引入新的资金,东北特钢遭遇了严重的债务危机。

考虑到东北特钢拥有优质的特钢资产及重整价值,债权人阿拉善盟金圳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向大连中院提出对东北特钢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

10月10日下午,抚顺特钢公告称,经大连市中院裁定,东北特钢集团三家公司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法院还指定了企业破产清算组为重整管理人。

截至11月20日,债权申报工作已经结束。东北特钢集团加上旗下2家独立法人——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连高合金棒线材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企业累计接受债权申报约700亿元。但“其中有部分因担保债权等重复申报情况,有关方面正对这些债权进行审查认定。”同时,企业资产审计和评估工作已全面展开。

东北特钢集团董事长董事介绍,虽然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生产经营受到一些影响,但总体来说,目前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职工队伍和市场份额均保持稳定。

“接盘侠”是谁?

东北特钢并非国内第一家受市场寒冬冲击倒下的钢企。

早在2014年初,由于国内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加上经营不善等因素,山西省最大的民营钢铁集团海鑫钢铁就因债务压顶、资金链断裂而被迫停产,并于2014年11月进入司法破产重整。

2015年9月,几经波折后,资金实力雄厚的民营钢企建龙集团37亿接盘海鑫全部股权。被建龙收购后,山西海鑫改名为山西建龙。今年4月30日,重整后的山西建龙如期点火复产。

而另一家位于天津的国有钢企渤海钢铁集团,则在今年初深陷近2000亿债务危机被迫拆分,四家子公司直归天津国资委管理。而相关债务重组的工作至今仍在推进中。

我的钢铁网总编徐向春分析称,对地方政府而言,大型国有钢企不仅是地方重要经济支柱和税收来源,还关联着就业和稳定等多方面因素。所以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更希望能引入战略投资人对危机中的钢企进行重整摆脱困境恢复生机。

尽管1日的债权人会议并未提及重整方案,但强调了引进战略投资者的重要性。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近期,宝武钢铁集团、鞍钢集团、中信泰富特钢集团等大型钢铁央企曾与管理人方面进行接洽。但在上述分析师看来,“东北特钢本身盘子大,负债包袱重,加上产品涉及军工,最后可能是大型钢铁央企来接盘重整,民营钢企接盘的可能性不大。”

上述分析师也表示,“从央企、资金实力、地域角度来分析,鞍钢集团接盘的可能性较大。宝武钢铁集团才刚合并成立,内部业务整合还未理顺;而中信泰富特钢总部在江苏,虽然同为特钢企业,但地理位置比较远。”

2日下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别向宝武集团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外宣负责人求证,对方均表示目前尚无任何信息需要发布。而截至2日晚发稿,记者未能拨通鞍钢集团外宣部门电话对此事置评。

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郑志斌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或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若有特殊情况及正当理由,可以再延期3个月。

也就是说,东北特钢管理人最迟应该在2017年4月前提出重组方案草案,最晚不得超过明年7月。

郑志斌表示,化解钢企债务危机会面临许多困难和博弈。“一家钢企的债务问题应如何解决,要根据其性质及所处地域、行业及债务规模而区分对待。”

郑志斌建议,在东北特钢的案例中有上市公司的平台,破产管理人可以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来化解债务重组难题。“在重组方案中,可以在金融工具方面尝试创新,比如债转股、可转债、优先股等。单有一个债转股的手段,也许还不够用。”

郑志斌还强调,无论最终重组方案通过了展期、债转股、可转债等哪几种手段,都是为了争取以时间换空间,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让整个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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