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4月批准固投项目1388亿 集中在水利交通能源领域
国家发改委于2016年5月12日(周四)上午9:30,在发改委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应热点问题,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赵辰昕: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发改委每月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
今天将重点发布投资工作,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价格运行和价格监管,经济体制改革,签署《巴黎协定》、易地扶贫搬迁、互联网+政务服务、化解过剩产能等八方面情况。
第一方面,投资工作情况
第一项是4月份我委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4月,我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3个,总投资1388亿元。包括水利项目3个,总投资8亿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4个,总投资1288亿元;能源项目2个,总投资67亿元;高技术和信息化项目2个,总投资4亿元;其他项目2个,总投资21亿元。
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水利、交通和能源领域。
一是加强薄弱环节建设,确保汛期防洪安全。如黄河东平湖蓄滞洪区防洪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将为完善黄河下游防洪工程体系,保障流域防洪安全提供重要支撑。
二是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如成都新机场工程,对于保障成都地区持续发展和对外开放,推动成渝经济区建设,构建航空枢纽具有重要意义。重庆市城口至开县公路,是国家公路网规划中银川至百色高速公路承上启下的关键路段,对于完善区域交通网络、促进沿线资源合理开发,加快秦巴山区脱贫致富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优化能源结构,防治空气污染。如河北张南—北京昌平Ⅲ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可有效保障张北风电送出及消纳,提高京津及冀北电网西电东送能力,满足负荷发展需要,保障电网安全运行。
第二项是11大类国家重大工程包进展情况
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努力推动形成有效合理投资。截至3月底,11大类重大工程包已累计完成投资55945亿元,比2月底增加1336亿元;已开工48个专项、377个项目,比2月底增加3个项目。具体情况给大家印发了材料。
第二方面,关于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突出表现为供给结构、供给质量不适应居民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的要求,制约了消费对经济增长基础作用的发挥。
4月15日,我委等2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目的就是要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在更高层次上推动供需矛盾的解决,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
行动方案总体遵循四个原则,第一以需求为导向,就是要尊重消费发展规律,以供给“晋级”满足需求“升级”。第二以企业为主体,就是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环境“给力”激发企业“活力”。第三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就是要破除制度障碍,推动转型升级,以制度“创新”驱动模式“立新”。第四以政府引导为保障,就是要发挥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引导促进作用,以政策“实在”提高惠民“实效”。
行动方案重点围绕十个主攻方向,提出了城镇商品销售畅通行动、农村消费升级行动、居民住房改善行动、汽车消费促进行动、旅游休闲升级行动、康养家政服务扩容提质行动、教育文化信息消费创新行动、体育健身消费扩容行动、绿色消费壮大行动、消费环境改善和品质提升行动等“十大扩消费行动方案”。
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推动实施各项行动方案,努力增加高品质商品和服务供给,充分发挥供给满足需求、创造需求的作用,不断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和升级。
第三方面,价格运行和价格监管
关于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主要介绍4月份食品、猪粮比价、钢材、有色金属、成品油批发价格等情况。相关内容印发了材料。
关于价格举报和处置情况。4月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信访、咨询共计53720件,较上月下降10.70%,较2015年4月上升9.49%。价格举报办结率为90.58%。价格举报压力表处于安全线以下。
第四方面,经济体制改革有关情况
4月14和15日,我委组织召开2016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就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2016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各项部署,以及落实国发[2016]21号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安排了今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下面,介绍几项重大改革进展情况:
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上月12日,我委和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的通知》正式印发,上月13号的新闻发布会已经介绍了相关情况。文件印发后,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试点省市积极落实,迅速行动,目前,四地制定的试点总体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印发,对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做出总体部署,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电视和相关媒体已经作了报道。
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4月8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中央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动员部署培训会议。4月15日,中央车改办发出《关于开展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并组织四个督察组分赴北京等12个省份实地稽查地方公务用车改革落实情况。
第五方面,签署《巴黎协定》有关情况
《巴黎协定》是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中里程碑式的成果。签署《巴黎协定》,一方面,有助于继续发扬巴黎会议期间聚同化异、合作共赢的谈判氛围,促进各方加速弥合分歧。另一方面,有助于持续提升各国应对气候变化意识,鼓励各国尽快开展行动,为落实国家自主贡献做好准备。同时,也会持续释放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明确信号,动员各方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行动。
4月22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办了《巴黎协定》高级别签署仪式,张高丽副总理作为习近平主席特使出席,代表中国签署巴黎协定,并在开幕式上发表讲话,重点阐述了中方为落实《巴黎协定》拟采取的行动,宣布中方将在今年9月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前完成参加协定的国内法律程序,受到联合国秘书长及各方高度评价,展现了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多边进程中的领导力和积极负责任形象。
今年是巴黎协定的落实年,各方要做好落实巴黎协定的相关工作。一是做好参加《巴黎协定》有关工作。中国已经启动国内批准巴黎协定的工作,将争取于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前完成国内法律程序。希望国际各方都能尽早完成参加协定的国内程序,推动协定早日生效实施。二是应安排好今年《巴黎协定》的后续谈判。争取尽快进入落实协定的实质性谈判,为协定实施奠定基础。三是继续强化2020年前行动力度。发达国家应兑现到2020年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的资金承诺,并在2020年后继续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为《巴黎协定》的有效实施提供保障。
第六方面,易地扶贫搬迁情况
今年以来,我委会同扶贫办等有关部门按照《“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要求,强化跟踪调度督导,指导各地开展一系列工作,取得了3个方面的积极进展。
一是指导地方编制完成“十三五”实施方案并组建省级投融资主体。指导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22个省区市编制完成省级“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和2016年实施计划,明确了未来五年和2016年的搬迁规模、建设任务、投资来源、承贷规模等。指导省级投融资主体组建工作,目前,绝大多数省投融资公司已启动运营。
二是下达2016年年度搬迁任务和各渠道资金。3月31日,会同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和贴息贷款规模,明确2016年搬迁贫困人口约249万人,下达贴息贷款资金828.5亿元。结合各省搬迁任务,我委还下达了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60亿元,比去年增加105亿元,并针对不同区域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为推动各地加快工程项目建设,我委对今年新开工项目实行定期调度,及时跟踪,选择一批新开工典型项目开展全过程监测。
三是研究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出台了《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专项建设基金下达、承接主体、运行管理、监督检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会同扶贫办研究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等。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履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牵头部门职责,会同扶贫办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并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把易地扶贫搬迁这项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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