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煤炭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23起 涉及重组资产1480亿元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下发了《关于支持煤炭转化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重组有关事宜的通知》,截止目前,全区(内蒙古,下同)煤炭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23起、涉及重组资产1480亿元,盘活煤矿投资和转化项目投资240亿元,可新增产值200亿元,减少新配煤炭资源78亿吨、控制新增产能7000万吨,可就地消化现有煤炭产能9286万吨。
一、重组的主要模式和成效
(一)重组模式
上下游重组主要在大企业之间进行,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是互相入股,形成上下游一体化经营。煤炭转化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相互参股,构建煤矿与转化项目一体化发展模式,共14起,涉及煤炭资源190亿吨,重组投入256亿元。如:神华国能查干淖尔电厂(2×66万千瓦)与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查干淖尔一号井,北方联合电力公司长城电厂(2×100万千瓦)与山东能源新矿集团长城三、五、六号煤矿等均采取相互入股对方煤矿、电厂的方式。
二是收购股权,提高上下游产业链竞争能力。煤炭生产企业收购转化企业股权,延伸煤炭产业链条,共5起,涉及100万吨甲醇、60万吨烯烃、52万吨尿素、318万千瓦火电机组,收购投入108亿元。如:兖矿集团出资18.4亿元收购内蒙古久泰52%股权,注资40亿元启动停工的60万吨烯烃项目建设,星光集团出资20亿元收购蒙西2台30万千瓦电厂等。
三是签订长协,稳定上下游企业协同竞争。转化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签订长期供煤协议,形成稳定的供需关系,共4起,签订1535万吨/年的长期供煤合同。如:京能集宁电厂(2×35万千瓦)与锡盟芒来煤矿签订年供煤300万吨合同,北方联合电力公司胜利电厂(2×66万千瓦)与神华销售集团签订年供煤575万吨的长期供煤协议等。
(二)主要成效
一是减少煤炭资源配置,控制了新增产能。参与重组的转化项目中有16个符合配煤政策,应新配78亿吨资源、对应新增产能7000万吨。而这些项目与现有煤矿重组后,不仅可以减少新配煤78亿吨、减少新增产能7000万吨,而且还可消化现有产能9286万吨。
二是实现煤电、煤化一体化后,有效解决煤与电、化之间的价格战,形成了产业链竞争新优势。煤与电、化联合重组后,上下游之间由原来的外部竞争转变为内部协作,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煤炭与发电、化工之间的价格战,电、化的原料煤价格稳定,有利于发挥产业链竞争优势。乌海化工、星光集团重组蒙西电厂、海渤湾电厂后,自用电成本每度可降1角钱左右,消化自有煤炭近400万吨。
三是盘活“僵尸”项目,增强了对煤化工项目投资信心。内蒙古久泰计划投资83亿元的60万吨烯烃项目,因资金短缺停工,成了“僵尸”项目。兖矿集团出资18.4亿元收购久泰52%股权后,注资40亿元启动停工的60万吨烯烃项目建设,不仅可直接消化兖矿近300万吨煤炭,还可将久泰100万吨甲醇连同兖矿达旗90万吨甲醇转化为附加值较高的烯烃,不仅盘活了“僵尸”项目,还增强了对煤化工项目的投资信心,形成有效的生产力。
四是化解了违规煤矿核准难题,缓解了违规煤矿的资金压力。内蒙古区23处违规煤矿计划总投资近900亿元,部分项目已建成,完成总投资近500亿元。国家已要求一律停产停建,3年内停止新核准煤矿项目,业主承受巨大资金压力,处境艰难。
该区利用国家电力外送基地、重点煤化工示范项目的配套煤矿可以新建的政策,组织上下游企业协商、开展重组。项目重组后,既盘活了这些煤矿的投资,也加速了项目核准进度。目前,已有8处违规煤矿获得国家产能置换批复、总产能6080万吨/年,预计近期可核准,其余的正在编制置换方案、申报中。
二、内蒙古区面临煤炭上下游重组的难得机遇,潜力巨大
据该区分析,全国煤炭产能过剩是今后一个时期的常态,内蒙古区煤炭工业以外销为主的发展方式难以为继。必须抓住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和现代煤化工示范基地建设的有利时机,推动转化项目与现有煤矿联合重组,消化既有产能,促进就地平衡。内蒙古区有潜力、有条件走出“简单挖煤卖煤的困局”。
(一)煤炭潜在产能过剩严重。2020年我国煤炭消费量将控制在42亿吨以内,煤炭去产能后总规模在47亿吨左右,全国煤炭市场较长时间处于供大于求局面。内蒙古区现有合法煤矿和违规煤矿601处,总产能13亿吨。
此外,内蒙古区为转化配套项目配置的煤炭资源中尚有4.3亿吨产能待建,企业持有风险探矿权资源1200多亿吨也要求开矿,内蒙古区煤炭潜在产能过剩严重。因此,内蒙古区煤炭工业的根本在于就地转化,延长产业链、多次加工增值。
(二)煤炭去产能空间有限,但具备通过联合重组化解过剩产能的条件。按照国家要求,内蒙古区有5414万吨煤炭产能在2020年前需退出,仅为现有产能的4.7%。但内蒙古区具备转化项目与现有煤矿重组、化解过剩产能的机遇和有利条件。
国家同意内蒙古区建设4条电力外送通道配套火电装机5000万千瓦、煤制气280亿立方米、煤制油700万吨、煤制烯烃300万吨、煤制乙二醇200万吨、化肥1500万吨,这些项目从2017年开始陆续建成,2020年前后全部建成,项目建成满负荷运行年可转化煤炭4.4亿吨。
届时,区内火电、化工消耗煤炭7.3亿吨,煤炭就地转化率近60%,区内其他行业用煤保持现有1.2亿吨、出区销售保持目前5亿吨规模,全区煤炭产能与需求量相当,可实现产销新平衡。
三、下一步的意见
(一)坚定不移推进上下游联合重组。从源头上控制新增产能,新上火电、煤化工项目设置竞争性选择业主条件,即:优先将新上转化项目配置给拥有煤矿的企业,其次配置给与现有煤矿重组、与现有煤矿签订中长期供需协议的企业。
(二)严格执行政策,从严配置煤炭资源。严格执行自治区配煤政策,全面完成已配置资源、未兑现转化项目的清理工作,摸清“家底”,除国家同意建设的大型煤制燃料项目外,符合配煤条件的新上转化项目需利用已有的煤炭资源,不足部分再先从清理收回的资源中通过联合重组的方式解决,原则上不新出让煤炭资源。
(三)坚决禁止没有转化项目的新建煤矿项目。严格禁止单纯生产煤炭的新上煤矿项目建设。23处违规煤矿项目必须落实转化项目或与其他符合条件的转化项目联合重组,并经自治区政府确认后,方可按要求建设。坚决禁止违规建设煤矿。
(四)加快重大煤炭转化项目建设。国家同意内蒙古区建设的有47个煤电、煤化工项目,已核准24个、未核准23个。对已核准的项目要加快建设、按期投产,未核准的项目要积极帮助完善支持性文件,早日核准开工、尽快投产,促进煤炭就地转化。
(五)落实好联合重组政策。对完成重组的23个项目,按自治区重组规定逐项落实支持政策,保障重组企业的利益。对重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有针对性地研究煤炭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政策,调动企业联合重组的积极性。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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