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公司党委巡察机构认真谋划2017年巡察工作
宣网报道(纪办)日前,公司党委巡察办、巡察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国有企业巡视工作的具体指示精神,总结全年公司内部巡察工作,讨论明确2017年巡察工作的基本思路。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冬生出席会议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2016年初,为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完善巡察机构,集团公司党委组建了巡察工作办公室和巡察组,明确了机构职责,配备了专兼职巡察人员。上、下半年,巡察机构按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聚焦重点内容,采取“一托N”的方式,分2轮对9家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或专项巡察,发现了党建工作弱化、“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薪酬发放不规范等问题共计73项,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认真做好巡察报告、意见反馈、约谈、问题移交、跟踪整改等工作。同时,为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公司巡察办就2015年巡察发现问题提出30条管理建议,分解细化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定期跟踪、开展督查,协调促进问题整改,取得了预期效果。2017年,公司党委将认真落实安徽省委、省国资委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稳步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规矩和制度挺在前面,突出对于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这个“关键的少数”的监督,发挥问题发现、预警、整改作用,全面协调推进矩阵式党建工作。
陈冬生在会上指出,公司内部巡察工作实施两年以来,充分体现了“尖兵”和“利剑”的作用,通过为基层单位“把脉问诊”,推动各单位在党风建设和生产经营上同步发力,为集团公司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巡察机构的全体同志必须把责任和使命抗在肩上,把组织的嘱托放在心里,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提高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辜负公司党委和广大职工的期望和期盼。要始终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压舱石”,通过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挽救、教育、警醒一批领导人员,维护制度执行的刚性,促进党建和生产经营各项工作。要坚定不移地深化内部巡察工作,强化公司党委巡察和基层党委督查的联动效应,及时消除监管的“盲区”,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巡察机构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巡察人员一定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严于律己,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
来源:马钢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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