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集团召开劳动合同履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14日,本钢集团召开劳动合同履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强化劳动合同管理,规范本钢集团劳动用工行为,对违反劳动合同、劳动纪律等相关管理规定的职工和相关管理者“零容忍”,按照管理权限层层追究责任,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本钢集团副总经理赵忠民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本钢集团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组织)部部长申强主持。
会议传达了《本钢集团关于开展劳动合同履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从11月14日起,按照本钢集团劳动合同、劳动纪律、薪酬支付等相关管理规定,对违规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对象及行为包括:“挂名”不上班、(吃空饷)或上花班的职工;被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职工;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职工;连续旷工15天、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职工;从事有经济收入活动对本职工作产生影响或以病假、事假为由,从事其他活动的职工;病假、事假、探亲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已满未到岗工作的职工;借出到外单位及长期借调到本单位其他岗位工作的职工;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也不上岗工作,已鉴定为七至十级,不上岗工作的职工;其他违反单位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及薪酬支付等相关管理规定的职工等。对以上情形, 相关单位没有按照合同和薪酬等劳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的,均要严格按照本钢集团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为使此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本钢集团成立了专项整治小组。专项整治小组在本钢集团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单位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为组长、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的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整治工作。此次劳动合同整治工作从11月14日起至12月15日为各单位自查整改阶段,之后,本钢集团专项检查小组将对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针对实施中出现的共性问题,由人力资源(组织)部会同相关单位研究解决,并建立常态化的检查机制,对各单位的实施程序、日常管理、处理结果等开展不定期检查,并设立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和OA信箱常年受理实名或匿名监督、举报,要求各单位层层传达到每一名职工,并在班组及单位醒目位置进行长期公示。人力资源(组织)部将对违反劳动合同、劳动纪律、薪酬支付等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实行“零容忍”,按管理权限层层问责。
会议还要求各单位认真传达、贯彻落实本钢集团此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实事求是,扎扎实实开展这项工作。此次全面整治采取“零容忍”“零申报”,全口径、全覆盖的原则,态度坚决,力度巨大,一旦发现问题决不姑息,人力资源(组织)部将与各部门一起做好此项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本钢集团副总经理赵忠民在会上讲话,并对此项工作提出要求。他说,本钢集团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近日在本钢集团党委班子会上做出专项部署,要求各部门、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政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整治方案,共同确认,以“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责任。此次劳动合同履行管理专项整治是一项全员、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重要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摸清主客观情况,以劳动合同管理为依据,按照政策法规严格处理,认真贯彻落实好此项工作。他强调,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决不允许任何部门、单位领导“扛着”,确实需要本钢集团帮助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经过讨论研究解决。
赵忠民还就此项工作监督检查提出要求。他说,对抽查中执行不严的部门、单位管理人员不仅要追究责任,还要翻倍追回违规发放的工资;要通过全面落实、扎实的工作,使此项工作常态化;要敢于向全体职工、向上级部门和社会“亮相”处理问题的结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出重拳,严格惩治违规现象,激励职工积极向上,促进本钢集团各项工作的良好开展。
本钢集团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人力资源(组织)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本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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